侯外林委员:建议立法保护证券期货投资者
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两会期间做客人民网在线访谈时提出,目前我国很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护证券期货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
侯外林委员认为,证券投资者具有双重的身份,与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机构都有法律关系。这种双重法律身份决定了相关保护立法既要区别一般的消费者保护法,也要区别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定保护证券期货投资者的专门法律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
侯外林委员建议,可将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定位于投资者权益救济的程序性法律,明确规定设立投资者保护机构,赋予保护机构四项职责:一是证券期货机构因破产清算等原因无法偿付客户资金的,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按比例先行赔付后取得相应的代位求偿权。二是对于因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涉及众多投资者利益的侵权案件,由保护机构提出公益诉讼,解决当前这类案件起诉难、举证难、执行难等问题。三是保护机构可以通过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股东身份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四是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杨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