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建立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3方面、15条细则对证券业创新提出了指导意见。
对此,长江证券发布研报点评称,创新意见充分体现了经济改革的精神,资本市场改革将成为经济改革的突破口。意见明确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遵循市场化原则、提升证券业服务能力以及防范金融风险扩散等角度对证券业的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和任务,契合了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点环节和方向。
意见明确提出建设现代投资银行,充分向市场表明了证券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空间。意见对证券业未来格局进行了初步布局,未来一批券商将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同时,还有券商将在创新中差异化发展,各有特色,包括部分券商成为专注于互联网的券商。同时,证监会对推动券商基础功能革新高度重视,而这些功能的完善将大力推动券商在国内金融体系中更具有业务竞争力,并与境外投行开展公平竞争,此外拓宽融资渠道,加杠杆是扩大券商业务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另外,大力支持券商的业务和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1、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超过信托公司,对非标资产的投资和托管等放开,并提出发展REITs、夹层基金、并购基金等直投产业;2、构建大交易类业务,在此过程中,以资产证券化类业务为核心,将崛起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部门,成为证券业盈利的重要贡献点;3、拓展市场范围,发展衍生品市场和柜台市场业务。这两类市场对美国券商的经纪、投资、资产管理、利息收入等各业务收入贡献丰厚;4、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大信用融资业务。
长江证券认为,证券业目前相对于其他金融业,处于极低的经营杠杆水平,处于ROE不足8%的较低的盈利阶段,而主流券商股PB和PE分别不足1.6倍和20倍,其资产负债表中风险资产比重相对很小,因此券商创新政策的落实,实际上是赋予了行业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极强的成长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