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
《纲要》提出,要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证监会已经建成了“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这是资本市场唯一、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按照《纲要》的要求,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诚信数据库,加强资本市场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最近,证监会就做好启动运行后的诚信数据库持续建设工作,专门作出了部署,印发了有关通知,系统内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工作规范,抓好数据库的建设,保证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录入和更新诚信数据。目前要抓紧做好有关私募基金、私募债企业、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诚信信息和有关涉及资本市场主体的司法裁判及其他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的补充入库工作。
各相关市场主体也要支持资本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建设,配合提供应当采集的机构、个人基本信息,保障录入信息主体的真实、准确。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失信约束和守信激励机制
《纲要》提出要完善以奖惩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证监会在这方面做过一些探索。2012年出台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是部委中第一部专门关于诚信建设的部门规章,对资本市场失信约束和守信激励的制度机制进行了相应规定。下一阶段我们要按照《纲要》的要求,落实和完善这一制度机制,确实让它发挥好作用。
一是继续在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全面落实查询、使用诚信信息的工作要求,在市场准入、从业资格、常规监管、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裁量等方面,切实做到对违法失信行为有针对性地实施约束、惩戒,让一贯诚信守法者得到便利、激励。惩戒、激励这两个方面,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让失信者“难受”,就是让守信者“好受”,单一地说,都是片面的。
二是依托诚信数据库,大力开展与其他部委、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促进诚信监管协作,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抓紧推进违法失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专门的重大失信记录公开查询平台,允许社会公开查询,以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发挥好诚信数据库对市场主体的查询服务作用。目前,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已具备这一服务功能,市场主体也要增强这方面的意识,主动去用它,以利于提升决策的准确性和自我保护的水平,同时有效体现约束激励机制的作用。
五是研究落实《纲要》提出的多项具有建设性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安排。如探索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实行“绿色通道”、信用分类监管和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探索实施由行业协会进行的市场主体诚信状况客观分类评价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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