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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中國銀行業資本和流動性狀況良好

2012年11月17日17:23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楊迪) 國際金融論壇(IFF)第九屆全球年會於今日在北京召開。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在“全球金融風險控制與監管改革”專題會議上表示,中國銀行業新監管標准實施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已經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在近期內,中國銀行業的資本和流動性狀況良好,已經能夠達到新的監管要求。從長期來看,銀監會將會以實施新監管標准為契機,積極推動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轉變發展方式,進一步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為中國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周慕冰介紹稱,2010年,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杠杆率管理辦法》和《商業銀行貸款審視准備金管理辦法》,2012年6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統籌借鑒了國際資本監管巴塞爾II和巴塞爾III協議的新框架,在廣泛吸收業界、學術界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與國際新監管標准接軌、適度前瞻、符合我國銀行業實際的資本監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建立統一配套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管理辦法》將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為最低資本要求,第二層次為儲備資本要求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第三層次是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第四層次為根據單家銀行風險狀況提出的針對性資本要求。《管理辦法》實施以后,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的監管標准分別為11.5%、10.5%,符合巴塞爾協議的最低監管標准,並與國內現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

    二、嚴格明確資本定義。《管理辦法》按照巴塞爾III的最新要求,明確了國內資本工具的合格標准和資本調整項目,特別是提高了次級債券對二級資本工具的吸收、審視的能力,並適度放鬆了國內現行規則中比巴塞爾III更嚴格的資本扣除規定,有利於國內銀行穩定資本充足要求。

    三、擴大了資本覆蓋風險的范圍,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統一規定,《管理辦法》擴大了資本覆蓋風險的范圍,不僅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還包括了操作風險,同時還明確了資產証券化、場外衍生品等復雜的交易性業務的資本監管規則,引導國內銀行審慎開展金融創新。

    四、審慎設計資產風險權重。《管理辦法》結合國內相關政策科學設計了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風險權重體系的調整堅持了審慎性原則,符合國際規則的要求,並有助於引導商業銀行擴大對微小企業和個人的貸款投放,有利於更加有效的服務實體經濟。

    在銀行業新監管標准制定的過程中,銀監會既遵循國際監管標准的統一要求,又不是簡單的移植和照搬。始終注意處理好三個方面的關系:一是處理好國際統一的要求與中國具體國情的關系,針對中國銀行業的發展實際制定監管政策﹔二是處理好金融業發展與實體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有利於促進二者之間的良性互動﹔三是處理好銀行業維護監管標准的統一性和實施靈活性之間的關系,維護好銀行業的公平競爭。

    周慕冰表示,下一階段,為穩步推進國際新監管標准的實施工作,銀監會正在積極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全面構建中國銀行業的審慎監管體系。

    第一,借鑒國際流動性監管改革成果,完善我國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標准。新流動性風險監管體系引入了流動性覆蓋率和淨穩定融資比例這兩項國際統一的監管指標。目前國際上對流動性覆蓋率的制定工作接近尾聲,中國已經制定了新流動性覆蓋率的基本框架,將在完善指標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見。

    第二,與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深入研究逆周期資本監管和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規則,加強宏觀審慎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

    第三,大力推動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為了拓展商業銀行的融資渠道,緩解商業銀行的融資壓力,銀監會已經成立了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工作小組,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積極探索除普通股之外的新型資本工具,指導商業銀行主動創新。目前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相關的一些創新原則將會適時發布。

    總的看來,中國銀行業新監管標准實施工作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業界的配合下正在穩步推進,已經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在近期內,中國銀行業的資本和流動性狀況良好,已經能夠達到新的監管要求。從長期來看,銀監會將會以實施新監管標准為契機,積極推動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轉變發展方式,進一步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為中國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以下為全文實錄:

    非常高興與各位討論全球金融風險控制與監管改革的話題。我利用這個機會介紹中國金融業監管改革的一些進展。

    國際金融危機已經進入第五個年頭,深層次影響正在逐步顯現,全球經濟和金融體系的風險還在積聚,經濟復蘇的基礎仍然很脆弱,危機還遠遠沒有結束。在全球金融危機持續發酵的過程中,按照20國集團領導人確定的改革方向,金融穩定理事會、巴塞爾委員會等國際組織共同努力推動金融監管改革,改革的范圍之大和力度之大歷史上前所未有。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金融體系長期積累的問題短期內難以消化,還需要全球政策制定者和監管當局加強政策協調,凝聚共識,在刺激經濟增長和實施長期結構化改革之間尋求平衡。

    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全球金融風險的概況

    當前,全球經濟復蘇仍處在關鍵的十字路口,未來的走向還不確定。雖然發達經濟體最近採取的宏觀經濟刺激政策在短期內有助於穩定市場信心,但是還不能替代根本的結構調整。歐美經濟復蘇仍然缺乏內生動力,從本質上看,本輪危機是發達經濟體杠杆率積累的結果,以債務為例,美國私人部門的債務非常高,截至2012年已接近GDP的360%,歐元區目前的水平是240%,政府債務方面2012年美國已接近GDP的120%,歐盟內部希臘的政府債務比例高達170%,其他歐元區的債務比例大多接近100%。總的來看,全球金融市場的風險還沒有明顯化解。首先歐債危機還存在蔓延的可能性,金融市場的動蕩還將持續。近期,歐洲宣布了一系列新的監管、財政和貨幣政策安排,希望通過強化歐盟委員會、歐洲央行及歐洲銀行監管機構的權利維護歐元區國家的金融穩定。雖然這些政策向市場發出了積極信號,但是改革措施還受制於黨派之間、政府之間的政治博弈,能否得到有效實施還有待於觀察。歐元區邊緣國家的公共債務水平還在上升,歐洲內部國家間的不平衡進一步擴大,歐洲金融機構和市場對歐洲央行的依賴程度不斷提高,財政緊縮、結構化改革和提升競爭力的過程注定是長期的。

    其次,美國新一輪的量化寬鬆政策及財政懸崖等風險將影響經濟復蘇的能力。自金融危機,美聯儲先后啟動了三輪量化寬鬆政策,美聯儲的資產負債表從危機前的一萬億美元快速增長到目前的2.8萬億美元,貨幣政策調控的余地在縮小,貨幣政策過度擴張,不僅可能誘發全球資本的無序流動,而且可能擴展中長期全球的通貨膨脹壓力。同時,美國財政政策也面臨著巨大的壓力,2011年,美國曾經歷了驚險的財政危機,主權評級被調整,奧巴馬連任以后又面臨財政懸崖,如果有效化解財政緊縮的負面作用,美國經濟將可能重新陷入低谷。

    第三,新興經濟體的經濟增長面臨出口下降和國際資本流向逆轉的風險,這可能加劇全球金融市場的波動。受發達經濟體經濟復蘇乏力的影響,新興經濟體外需明顯不足,去年以來巴西、印度、俄羅斯、南非等國家面臨較大的經濟下行的壓力,經濟的增長速度比前兩年明顯下降,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大量資本流入新興經濟體,尤其是進入亞洲國家,推動資產價格的上漲。以雷曼兄弟的倒閉為轉折點,前三年從美國到新興市場的資本流動為700億美元,后三年猛增到兩千億美元。如果這些資本突然出現回流,新興市場的金融體系將失去充足的流動性,有可能造成匯率貶值,主權風險溢價抬升,並進一步傳遞到企業部門,抬高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二、國際金融監管改革的主要內容

    本輪危機充分暴露出發達國家金融業過度的復雜化,金融機構過度的杠杆化導致的巨大社會成本。危機以來,在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國際金融監管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進展。第一,巴塞爾III顯著提高了銀行業審慎監管標准,為增強金融機構經營的穩健性,巴塞爾III協議大幅度提高了國際銀行的資本要求,制定了全球統一的流動性監管指標,並引入了杠杆率監管要求。第二,擴大了金融監管的范圍。監管機構逐步開始關注引資銀行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填補以往的監管空白。第三,明確降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道德風險的“一攬子”政策框架,重點是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加強風險處置、制度建設,降低了大而不能倒的風險。第四,提高金融監管的強度和有效性。要求對系統重要性機構配置更多的監管資源,並且提出了更高的風險治理和數據報送要求。第五,強化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金融穩定理事會要求各國加快對場外衍生品建立中央清算和報告制度,全面地收集銀行的風險暴露信息。第六,強化對全球范圍內金融體系脆弱性的監測和評估。金融穩定理事會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定期開展脆弱性評估,分析並預警全球金融活動發展的新趨勢和新風險。

    以上金融監管改革動議,推動了金融監管的理念重大變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確立了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的相互融合的監管模式,將系統性風險納入日常監管,監測和評估系統性風險,防止隻見樹木不見森林。二是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兼顧,監管當局在強化審慎監管,關注風險的同時,要注重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強化對金融機構的行為約束,確保金融機構遵守誠實、守信、透明的原則,糾正欺詐、失信行為,認真履行社會責任。三是監管制度建設與持續監管並重,本輪危機暴露出歐美國家監管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而且在監管實施方面存在漏洞。監管制度的改革只是起點,更為重要的是加強制度的實施。必須不斷強化監管當局的能力建設,提升時局監管的強度、有效性。四是金融監管與風險處置安排相互補充,在強化事前監管和持續監管的同時,必須建立有效地風險處置框架,才能確保瀕臨失敗的金融機構順利退出市場,降低風險傳染效應,弱化道德風險,提升市場效率,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除了以上四個方面外,更重要的是從宏觀層面來看,金融監管當局還尤其要注意把握好金融發展與實體經濟增長之間的均衡關系。本輪金融危機之前,全球金融體系的規模高速成長,例如場外衍生品從2000年發展到歷史高峰的2008年6月,規模增長了七倍,截至2010年6月全球金融衍生品規模為583萬億美元,而信用衍生品規模達到30萬億規模,比2004年增長了4倍多。從全球看,截至2000年6月場外衍生品交易名義價值達582.7萬億美元,其中利率衍生品所佔比例最大為83%。本輪危機爆發前,在金融自由化和放鬆管制思潮的影響下,過度的金融創新脫離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埋下了危機隱患。具體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脫離實體經濟的金融創新致使銀行缺乏有效的基礎資產和可靠的收入。第二,過於復雜的金融創新加大了風險管理難度。第三,降低業務和客戶標准的金融創新集聚了風險。第四,脫離有效監管的金融創新,形成了監管套利。

    作為金融監管當局,我們要吸取危機的教訓,把握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既不能因噎廢食、因循守舊,抑制金融創新,又要堅守風險防范的底線,防止濫用金融創新,盲目擴大金融杠杆,催生泡沫。金融創新正確的原則是要鼓勵金融機構與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為中心,審慎開展金融創新。總體的對弈思路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從宏觀經濟層面來看,金融創新必須基於服務實體經濟。第二,從銀行自身看,金融創新必須基於風險可控。第三,從外部監管看,金融創新必須基於有效監管。

    三、關於中國銀行業的監管改革

    本輪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銀行業保持了穩健的運行態勢,資產負債表的穩健度進一步增強。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銀行業總資產達到128萬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0.95%,撥備覆蓋率為290%,撥備率達到2.76%,資本充足率13.03%,其中核心資本充足率為10.58%。2012年前三季度,商業銀行累計實現淨利潤9810億元,同比增長20%。與此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中國銀行業穩健運行還面臨著一系列的挑戰,從短期看外部經濟形勢不確定性仍然存在,國際經濟形勢不容樂觀。隨著經濟下行的趨勢明顯,商業銀行存在不良貸款反彈上升的壓力。從中長期看,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的轉變,利率、匯率等基礎性金融變量的市場化改革都對商業銀行的發展方式的轉變提出了新的要求。商業銀行的業務和產品同質化現象仍然比較突出,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還需要進一步的加強。為此,這些年來銀監會積極借鑒以巴塞爾III為核心的國際新監管標准,推動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准,發揮監管政策的導向作用,引導商業銀行轉變發展方式、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務的質量,增強銀行體系,應對外部沖擊的能力,更加有效地服務於實體經濟增長。

    2010年,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杠杆率管理辦法》和《商業銀行貸款審視准備金管理辦法》,2012年6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統籌借鑒了國際資本監管巴塞爾II和巴塞爾III協議的新框架,在廣泛吸收業界、學術界和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與國際新監管標准接軌、適度前瞻、符合我國銀行業實際的資本監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建立統一配套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管理辦法》將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為最低資本要求,第二層次為儲備資本要求和逆周期資本要求,第三層次是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第四層次為根據單家銀行風險狀況提出的針對性資本要求。《管理辦法》實施以后,我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的監管標准分別為11.5%、10.5%,符合巴塞爾協議的最低監管標准,並與國內現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

    二、嚴格明確資本定義。《管理辦法》按照巴塞爾III的最新要求,明確了國內資本工具的合格標准和資本調整項目,特別是提高了次級債券對二級資本工具的吸收、審視的能力,並適度放鬆了國內現行規則中比巴塞爾III更嚴格的資本扣除規定,有利於國內銀行穩定資本充足要求。

    三、擴大了資本覆蓋風險的范圍,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統一規定,《管理辦法》擴大了資本覆蓋風險的范圍,不僅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還包括了操作風險,同時還明確了資產証券化、場外衍生品等復雜的交易性業務的資本監管規則,引導國內銀行審慎開展金融創新。

    四、審慎設計資產風險權重。《管理辦法》結合國內相關政策科學設計了各類資產的風險權重,風險權重體系的調整堅持了審慎性原則,符合國際規則的要求,並有助於引導商業銀行擴大對微小企業和個人的貸款投放,有利於更加有效的服務實體經濟。

    在銀行業新監管標准制定的過程中,銀監會既遵循國際監管標准的統一要求,又不是簡單的移植和照搬。始終注意處理好三個方面的關系:一是處理好國際統一的要求與中國具體國情的關系,針對中國銀行業的發展實際制定監管政策﹔二是處理好金融業發展與實體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有利於促進二者之間的良性互動﹔三是處理好銀行業維護監管標准的統一性和實施靈活性之間的關系,維護好銀行業的公平競爭。

    下一階段,為穩步推進國際新監管標准的實施工作,銀監會正在積極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全面構建中國銀行業的審慎監管體系。

    第一,借鑒國際流動性監管改革成果,完善我國流動性風險的監管標准。新流動性風險監管體系引入了流動性覆蓋率和淨穩定融資比例這兩項國際統一的監管指標。目前國際上對流動性覆蓋率的制定工作接近尾聲,中國已經制定了新流動性覆蓋率的基本框架,將在完善指標設計的基礎上進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見。

    第二,與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密切配合,深入研究逆周期資本監管和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規則,加強宏觀審慎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

    第三,大力推動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為了拓展商業銀行的融資渠道,緩解商業銀行的融資壓力,銀監會已經成立了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工作小組,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積極探索除普通股之外的新型資本工具,指導商業銀行主動創新。目前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相關的一些創新原則將會適時發布。

    總的看來,中國銀行業新監管標准實施工作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業界的配合下正在穩步推進,已經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在近期內,中國銀行業的資本和流動性狀況良好,已經能夠達到新的監管要求。從長期來看,銀監會將會以實施新監管標准為契機,積極推動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轉變發展方式,進一步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為中國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責任編輯:楊迪、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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