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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假冒警花微博發黑絲照 因招搖撞騙罪判緩刑(圖)【2】

劉洋

2012年11月27日07:3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7月2日,“馨兒徽安”在微博上貼出自己的“警服照”,后被証實為假冒警花。昨天,記者從北京市豐台區法院了解到,發布上述消息的王某冒充警察,該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

  不實信息被轉發500余次

  7月3日,豐台警方接到舉報后將微博名為“馨兒徽安”的王某控制。

  據了解,今年23歲的王某為河南人,父母都是本分的農民。王某高中畢業后一直無業,於2007年底來京,先是在酒店當服務員,后又在影視傳媒公司做推廣工作,后來當起業余平面模特。

  豐台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7月間,王某在豐台暫住地內,為賺取微博點擊率,提高知名度及獲取其他利益,在其使用的微博中,冒充警察發布不雅照片及言論,該微博累計被轉發500余次、評論300余次。

  在法庭上,王某表示認罪。她稱發布該微博沒有獲取其他利益的意圖,只是為了好玩,賺取點擊率。法院認為,王某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從重處罰。鑒於王某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酌予從輕處罰,以招搖撞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

  ■ 講述

  發微博時不知道是犯罪

  在庭審時,王某承認,自己從來沒有當過警察,微博的內容都是她瞎編的。

  “我和一家廣告公司簽訂了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給一部小說中的女一號拍宣傳照片。”因為那部小說描寫的就是一個警花的生活,而她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就瞎編了一條跟警察有關的微博配合這組警服照片。

  王某說,她發布的是藝術照,穿的也不是真的警服。就是覺得挺好玩的,也能提高知名度,賺取點擊率。

  “當時發微博時不知道是犯罪,也沒多想。”她說,后來網友罵她,才認識到這事有損警察形象。

(責任編輯:值班編輯、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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