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生委通知要求簡化辦証程序
流動人口可就地辦理准生証
昨日,國家人口計生委下發《關於方便群眾辦証的通知》,就簡化計劃生育証件辦証流程,解決辦証難提出要求。今后,將精簡辦証所需材料並實行一次性告知,對於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証(登記)、流動人口婚育証明或出具婚育情況証明等,隻要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即時辦理。
問題
外地小夫妻遭遇“踢皮球”
趙女士和丈夫都是外地戶籍,為辦准生証,已在北京和山西間跑了不下五六趟。
按照規定,流動人口在京辦理生育服務証要原籍開具婚育証明,証明其屬於初婚未生育。為了開這個証明,趙女士和丈夫特意飛回老家辦理,結果當地街道表示因為趙女士離家多年,不了解她的情況,無法為其開具証明,這可難壞了他們,又要回到北京開具各種介紹信。
“沒有准生証,我就不能在醫院建檔,這簡直就是個無限循環。”趙女士說。
辦証遭遇“踢皮球”的外地小夫妻有不少。還有的夫妻是北京集體戶口,在辦理准生証的同時,還要辦理各種落戶手續,期間又花費大量時間精力。
記者從北京市人口計生部門了解到,因為全國各地准生政策各不相同,材料要求、手續流程也是五花八門,且多數居住地不掌握流動人口的生育狀況,戶籍地又常以人不在當地無法跟蹤為由,導致外地小夫妻為辦証不得不來回奔波。
對策
辦証落實首接責任制
依據國家計生委的通知,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証(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戶籍所在地要落實源頭管理責任,為流出人口辦理婚育証明或出具婚育情況証明材料。對於流動育齡夫妻因長期或多次、多地流動無法証明婚育狀況、信息核實確實存在困難等特殊情況,受理地可依據當事人的承諾,為其辦理生育服務証(登記)。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要加強協調溝通,履行信息核查責任,不得相互推諉。要切實解決同一城市內人戶分離、集體戶口等人群的辦証難問題。
通知指出,在縣、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設立計劃生育便民服務窗口,實行集中辦証。沒有政務大廳的,人口計生部門要設立便民服務窗口,方便群眾辦証。同時,要主動接受媒體和群眾的監督,通過“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等渠道,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推諉、拖延或拒不辦理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問題
手續繁雜竟需十余項材料
打開北京市人口計生委和各區縣人口計生委網站,可查詢到“如何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証(登記)”“關於辦理領取《北京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程序”等內容。
記者數了數,按照規定,夫妻雙方均為北京市戶籍的,生育第一個子女辦理准生証要經過3步:第一,先到女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証》﹔第二,由雙方單位負責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在《生育服務証》第三頁注明當事人婚姻狀況並加蓋公章﹔第三,當事人持証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辦理有關手續。
如果夫婦雙方一方為北京市戶籍,則由北京市戶籍一方戶籍所在地計生辦負責辦理,其間要經過4步:第一,北京市戶籍一方工作單位發放《生育服務証》﹔第二,北京市戶籍一方存檔單位蓋章﹔第三,非北京市戶籍一方需開兩級婚育情況証明原件﹔第四,北京市戶籍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審核、辦理。
所需材料更是視情況分為5大類、十余小項,一不留神就可能錯漏其中之一。材料包括:雙方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証、結婚証原件,如一方為外省市戶籍則需同時提供復印件﹔再婚的需提供歷次離婚証及加蓋存檔章的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如一方為外省市戶籍,外省市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出具婚育狀況証明原件。
如夫妻雙方一方為外國籍,則還需要提供外籍一方的單身証明﹔如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一方需提供經律師樓認証的個人自述文件﹔如一方是外國籍,並在國外辦理婚姻登記,則還需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或該國駐我國使領館對當事人的《結婚証》進行認証。
對策
精簡辦証材料
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方便群眾辦証的通知》要求,要全面公開服務事項,要將計劃生育証件的辦理依據、條件、程序、時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証明材料的目錄、申請表式樣、是否收費、服務承諾等信息在網站、辦事場所等進行公開。
同時,簡化辦証流程的第一步,就是精簡群眾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証件時所需材料。對材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書面告知當事人需補齊的全部材料﹔對不符合辦理條件的,要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並做好解釋工作。
對於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証(登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流動人口婚育証明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証明等,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即時辦理。
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計劃生育相關証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對有特殊困難的群眾,要主動上門辦理。要發揮社區、村(居)民委員會的作用,探索實行全程辦事代理服務制。在辦理相關証件過程中,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問題
再生育准生証更麻煩
要申請再生育子女的准生証則更加麻煩,其中牽涉環節和所需出具的証明要增加許多。比如已領取獨生子女証件的夫妻還要退回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証》申請表、一胎《生育服務証》原件。如是離異后再婚夫妻生育,還要提交《離婚証》及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涉外婚姻夫妻提交的所有材料要翻譯成中文。
對策
再生育証明限時辦理
依據國家計生委的通知要求,戶籍所在地在為群眾辦理再生育服務証時,要遵守法定要求和時限,簡化程序、方便群眾。因特殊情況在法定時限內確實無法辦結的,要及時將理由告知申請人。記者獲悉,目前北京市正在制定相關落實意見,將簡化並調整部分辦証程序。目前,調整意見稿正在內部意見征集階段,預計近期即將正式出台。 本報記者 金可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