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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能讓民眾收入倍增

2012年12月03日07:20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憑什麼能讓民眾收入倍增?(網絡配圖)

    “政府制訂收入倍增計劃固然可取,但更重要的還是積極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政府要改變現在對市場運行的過多干預,建立起面向全社會任何資本性質的公平市場,從而讓更多的民眾分享到經濟增長的成果。”

  到2020年,中國要讓民眾收入在2010年基礎上翻一番,這是一個由十八大確定的宏偉目標,它與國民經濟在同一時間段內翻番的目標一起,成為中國推進未來8年經濟發展的一個強勁驅動力。有報道稱,多個省份已經或正在籌劃制定本地區的居民收入倍增計劃,

  在中國最近幾十年的經濟發展中,政府推動作用越來越明顯。正是由於政府的強力推進,才促使GDP實現了以往20年來平均年增幅在10%左右的急速增長,現在已成功躍居全球第二的寶座。政府對於完成GDP目標,可以運用的手段較為豐富,其中一條捷徑便是不斷地擴大投資,以此來增加經濟的活躍度。然而,民眾收入卻是一個比GDP復雜得多的概念,它說到底是一種收入分配,而在一個市場經濟環境之下,除了政府公務員和一些由政府養起來的事業單位,民眾收入的獲取一般都是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除了對一些保障線之下的低收入乃至無收入者,政府不大可能直接給民眾派發貨幣。那麼,當政府雄心勃勃地制訂居民收入倍增計劃時,它究竟能夠推出什麼樣的措施呢?

  中國既往的經濟發展過程,將GDP的發展提到了最高的位置,但在這個過程中,市場資源向政府支配之下的國有企業過度集中,其結果是一方面一些在市場上建立了壟斷地位的國有企業,尤其是部分央企成為有穩定利潤來源的強勢企業,在這些企業就業的職工能夠得到較高的勞動報酬以及高福利,尤其是其中的一些高管,其收入之高,特別是職務消費之無度已經使他們高居於收入分配的金字塔尖,引起全社會的注目。日前由全球管理咨詢公司合益集團發表的一項最新研究結果顯示:在過去10年中,中國企業高層管理者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增長速度達到3.5倍,居全球榜首。但另一方面,大量民營企業則由於在市場資源的佔有上居於弱勢地位,導致其經營困難,利潤低下,在這些企業就業職工的收入自然也難有保障。

  因此,早在十八大提出收入倍增宏偉目標之前,全社會已經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產生了強烈的吁求,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在積極制訂有關的改革方案。但是,由於政府在收入分配方面能夠運用的權力有限,因此這個改革方案一直處於“隻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狀態,其中的隱衷就在於國家發改委不可能直接指令企業必須給職工發多少工資,因此,即使這個方案能夠出台,與民眾的期待應該說是會有距離的。在職工的勞動報酬方面,政府能夠做的只是給企業制定最低工資標准,並且要求企業及時足額發出工資,但這顯然不是民眾期待的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向所在。顯而易見,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不能就事論事,而是應該進入到經濟體制改革這一深層次領域,同樣的道理,收入倍增計劃的制定也必須是“功夫在詩外”,政府應該致力於改變目前國有企業對市場的壟斷,讓民營資本能夠進入更多領域,有機會創造更多利潤,給民眾收入的普遍提高創造可靠的物質基礎。

  十八大提出的國民經濟和民眾收入倍增目標,在全國上下產生了熱烈的反應。現在普遍認為,未來8年中國隻要保持7.5%的增長速度,就可實現GDP倍增目標,而這個目標的實現也為收入倍增提供了基礎。但是,如果缺少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進一步說,如果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滯后,政府仍然對市場資源擁有雄厚的支配權力,民營資本進入一些投資領域仍然會遭遇“彈簧門”、“玻璃門”,那麼,很可能出現的一個情景是,佔人口少數的國家公務員和部分國有企業職工實現了收入倍增甚至可以增得更多,而佔人口大多數的民眾則收入增長有限,他們所享受的只是通過人均計算而得到的“被增長”。鑒於此,政府制訂收入倍增計劃固然可取,但更重要的還是積極推進經濟體制改革,政府要改變現在對市場運行的過多干預,建立起面向全社會任何資本性質的公平市場,從而讓更多的民眾分享到經濟增長的成果。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

 

 

(責任編輯:喬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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