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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煤雙軌制終結 協議好簽價格難定

2012年12月27日10:41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手機看新聞

  國務院辦公廳12月25日通過中國政府網公布了《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電煤市場化改革破冰前行,煤電聯動在沉寂多年后重新啟動,煤電市場化改革迎來新機遇,困擾業界多年的“煤電矛盾”或將迎來新的緩解契機。

  市場形勢促電煤並軌

  今年以來,在經歷了“黃金十年”后,國內煤炭市場迎來拐點,尤其是5月份以來煤炭價格大幅下挫,生產銷售不暢,應收欠款增多,煤企利潤下降。

  有數據顯示,12月24日環渤海動力煤平均價格635元/噸,同比下降了23%。記者近期在晉、豫等煤炭產區採訪了解到,當前電煤重點合同價格與市場價格相差無幾,而2011年這兩者價格差距還在200元/噸左右。

  業內人士透露,今年以來部分煤企自行簽訂合同,以高於合同煤、低於市場煤的價格取代之前簽訂的合同,電煤重點合同制度實已名存實亡。隨著市場煤價漸漸逼近甚至低於合同煤價,電力企業之前的抵制態度也開始改變。

  專家表示,偏鬆的煤炭供應形勢為電煤市場告別雙軌制,完全市場化改革奠定了有利的市場基礎。

  一些大型國有煤企表示,合同價長期低於市場價,為了保重點電煤供應,企業一直在奉獻。河南一家國有大型煤企每年的合同煤比例約為三分之一,而實際供應達到三分之二,在採暖和夏季高峰期供應量更大。

  業界對電煤並軌的呼聲一直很高。年終歲尾,《指導意見》終於出台。意見提出,將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加強煤炭市場建設、推進電煤運輸市場化改革等。

  協議好簽價格難定

  取消重點合同、告別電煤雙軌制,煤炭行業全面市場化又邁出重要一步。同時,煤炭作為我國的最重要的基礎能源,長期佔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的70%以上,電煤市場化改革將對整個能源市場化改革產生推動作用。

  “建立長期戰略合作機制,實現雙方利益最大化,是煤電的共同期盼。”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副主任閻世春說,在市場煤和合同煤價差縮小、煤價低位運行,電煤儲備充足的前提下,並軌后煤價並不會出現大幅波動,過渡期內的煤價將保持相對平穩。

  電煤並軌后,《指導意見》鼓勵煤電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協議,以此取代以前的重點合同。然而,協議好簽,價格卻難定。

  同煤集團主要負責人表示,長協議好簽,但價格怎麼定?他建議在前一年市場煤的基礎上,進行上下浮動,計算並確定一種各方普遍接受的定價模式,同時要考慮區域性因素。

  “價格確實不好定,這也是雙方討論的焦點問題。”正在太原參加煤炭交易會的煤電企業均表示,電煤並軌后雙方要談的內容更多更細了。

  “老矛盾”迎來解決契機

  “長期以來,‘雙軌煤’與‘市場電’之間的矛盾一直難以消除。”山西省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院長、能源專家王宏英說,煤電聯動重新啟動,“老矛盾”或將迎來緩解的契機。

  在糾結的煤電關系中,為降低成本,電廠拼命壓低煤價﹔而煤價高企時,電廠又步履蹣跚。煤電雙方因煤價變動不能正常履約,頻頻出現“頂牛”現象,而其間的行政干預、市場壟斷等弊端也廣為詬病。

  在過去十年左右時間,煤價高企,電力成本上漲且不能正常傳導,一些電廠連續虧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秘書長王志軒日前透露,今年前11個月五大電力集團的火電已經累計虧損81億元,而從2006年以來,全國火電投資持續下降。

  王志軒說:“煤電矛盾,不是僅靠煤炭市場化改革就能解決的,同時需要電力市場化改革。而在電價不能盡快市場化的背景下,煤電聯動是一個很好的解決途徑。”

  《指導意見》提出要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的比例由30%調整為10%。

  “以前幾次煤電聯動在實際中執行得並不好,有的並未執行。”山西省電力行業協會副理事長李建偉說,此次電煤並軌后重提煤電價格聯動,對煤電雙方都是一個利好,希望能增強聯動執行力,適時放開終端銷售電價,借機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

  《指導意見》同時還提出,要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鼓勵煤電聯營,增強互保能力。目前,各地正在探索多種方式的“煤電聯營”,如煤企控股和建設電站的“神華模式”,煤企興建電站的“山西焦煤模式”,電企興辦煤礦的“魯能模式”等,為改革提供了實踐探索。(記者陳忠華、晏國政、劉翔霄)

(責任編輯: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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