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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部門封存8萬箱三元飲料 禧寶露被責令停業

2012年12月28日08:43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昨日上午,北京禧寶露飲料有限責任公司倉庫,懷柔區質監局執法人員正在向“早產”飲品上貼封條。

  ■ “北京一工廠十余萬罐飲料‘早產’13天”追蹤

  新京報訊 昨日,北京市和懷柔區兩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調查北京禧寶露飲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禧寶露公司),封存84086箱飲品,並責令該公司停業整頓。質監部門稱,禧寶露公司的行為屬於“提前標注生產日期”,即“早產”,屬違法違規。同時,就新京報報道,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元公司)通過官方網站發布聲明稱,已責成出品商北京聖德順飲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聖德順公司)停止生產,並將已生產的產品封存銷毀。

  新京報記者暗訪調查發現,禧寶露公司代加工的三元核桃花生乳、阿爾發杏仁露等飲品,12月21日生產,罐體上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3年1月2日,最長“早產”達13天。

  質監檢查時公司仍在“早產”

  昨日10時許,懷柔質監局稽查科執法人員進入禧寶露公司,生產間內機器轟鳴,流水線上正生產名為“新六個”的核桃飲品,排成長龍的罐體通過傳送帶,快速送至打碼機前,罐底被噴印生產日期,執法人員隨手拿起一罐,隻見罐底噴著的生產日期為“2013/1/1”。

  執法人員要求打開庫房,兩個庫房內,包裝好的飲料箱堆滿倉庫,高約5米,多種品牌的核桃、杏仁飲品都已噴印上生產日期,大多為2013年1月1日、1月2日。

  禧寶露公司被責令停業整頓

  “禧寶露已經違法違規。”懷柔質監局一位負責人稱,禧寶露的行為屬於“提前標注生產日期”,“跟媒體說的‘早產’是一個意思。”

  禧寶露公司總工劉立民表示,公司產品每年向質監部門送檢、抽檢十余次,9年都沒有發現問題。懷柔質監局表示,這是今年第一次發現“提前標注生產日期”。

  昨日上午,執法人員貼上封條,封存了禧寶露公司倉庫中存放的84086箱飲品,其中包括26214箱三元核桃花生乳、57872箱阿爾發杏仁露。

  同時,質監部門責令禧寶露停業整頓,並對該企業生產行為立案調查。

  三元公司責令聖德順銷毀“早產”產品

  新京報記者得知,12月21日生產的三元核桃花生乳罐體顯示,商標持有人三元公司,出品商為聖德順公司,生產商為禧寶露公司。三元公司官網顯示,2009年12月,聖德順公司與三元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按照合同規定,聖德順公司可依法使用三元品牌,生產和銷售“三元”牌植物性蛋白飲品。

  昨日,三元公司通過官方網站發布聲明稱,2012年12月18日,三元公司已與“三元核桃花生乳”出品商北京聖德順飲品有限公司解除了品牌使用合作協議,針對此事,三元公司已責成聖德順方面停止生產,並將已生產的產品封存銷毀。

  三元核桃花生乳出品商暫未表態

  昨日下午,北京聖德順飲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委托禧寶露公司加工的三元核桃花生乳“早產”一事,目前公司管理層正在研究處理,具體處理措施暫不方便透露。

  針對北京禧寶露飲料有限公司代加工阿爾發杏仁露“早產”一事,天津阿爾發保健品公司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北京禧寶露公司確實加工阿爾發杏仁露飲料,但對阿爾發杏仁露“早產”一事並不知情。

  “接到你們電話時我才聽說,我們會盡快著手調查,如果確有此事,我們一定會對消費者負責。”該工作人員說。

  同時,該工作人員說,對於產品的生產日期標注,根據產品種類的不同分為多種方式,包括罐裝的日期,產品最終成型的日期和檢驗日期,但未對產品的生產日期的標准作出明確解釋。

  ■ 法律法規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生產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裝或灌裝日期,即將食品裝入(灌入)包裝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

  《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 爭議焦點

  產品生產日期如何界定?

  當事公司 企業9年都是提前標注生產日期

  接受質監部門檢查時,禧寶露公司總工劉立民當著執法人員的面指責記者,“我們打碼的生產日期確實不是灌裝飲料當天,但這符合國標,我們要留出10天的罐頭類商品滅菌檢驗期。”

  劉立民稱,禧寶露公司自2003年投產,一直使用提前10天標注生產日期的方法生產。

  劉立民找出兩份國家標准,一份叫《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劉立民畫出該規定第三條4款的一句,該條款規定:生產日期是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裝日期或灌裝日期。

  劉立民稱,記者調查的冠名三元和阿爾發的飲料是12月21日灌裝的,包裝時間為22日,廠裡還要按《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檢驗》留出10天作為無菌檢驗期,“明年1月1日和2日前,我的產品隻要不出廠就不違規。”

  “我不敢說這是行業潛規則,但行業內都是這樣延后標注生產日期的。”劉立民說。

  其他企業 噴印日期必須與生產日期一致

  “哪天生產,就噴印哪一天日期,噴印的生產日期晚一天,那就是違法。”河北承德一家著名植物乳品企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稱,噴印“延壽”的生產日期,會砸了企業招牌。

  該公司負責噴印生產日期的工人高女士說,灌裝線上的飲料噴印的日期與當天日期必須一致。“打碼機噴印的日期與當天日期不一致,這屬於欺詐行為”。

  昨日下午,北京三元公司一名工作人員也表示,“按照三元公司的生產要求,必須是“哪天生產就噴印當天的生產日期,決不允許延期”。

  專家說法 提前標生產日期在行內不是秘密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常務副會長董金獅表示,飲品罐底被噴印上日期那一刻,就代表著該產品的生產日期。即便產品需要商業無菌檢驗,也應在標注當日生產日期之后檢驗,而非延長生產日期。“提前標注生產日期,在食品包裝行業並不是什麼秘密,尤其是產品銷售旺季,企業為了增加銷量,總會提前生產好、庫存。

  管理部門 生產日期就是灌裝日期

  記者注意到,第一份國標中,對生產日期的規定還有另一句話:生產日期即將食品裝入(灌入)包裝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終銷售單元的日期。

  懷柔質監局執法人員解釋,所謂最終銷售單元,當生產日期噴上的那刻起,銷售單元就已形成。執法部門對生產日期的規定就是指灌裝的日期,“禧寶露加工的三元和阿爾發這批產品,生產日期就應是12月21日或22日,而不應是2013年1月1日或2日。”

  ■ 回應

  三元公司:

  已提前與聖德順公司終止合作

  昨日,涉及“早產”的三元核桃花生乳,其商標持有人三元公司在其官方網站發布聲明。

  聲明中稱,12月27日,新京報刊登了“16萬罐飲料‘早產’”的報道,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看到后非常重視,現就此事件說明如下:北京聖德順飲品有限公司自2010年1月使用“三元”品牌,生產植物蛋白飲品。但聖德順公司已於2012年12月18日收悉三元公司《關於解除的函》,雙方合作已經終止,即日起應停止使用三元品牌進行生產。

  聲明中稱,看到報道后,三元公司已迅速與聖德順公司聯系,責成其停止生產並將已生產的產品封存銷毀。對於聖德順公司這一行為,三元公司保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的權利。

  三元公司表示,雖然公司已於12月18日與聖德順公司終止了品牌使用合同,但停止合作后的掃尾工作中也存在監管不細的問題,“對此,我們將引以為戒”。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張永生 劉保奇 王瑞鋒 實習生 張念龍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新京報)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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