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了《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這是我國制定的第一部服務業發展規劃。《規劃》是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要求、指導我國服務業發展的總體部署,是編制服務業各領域專項規劃(指導意見)和地方服務業發展規劃的重要依據。
《規劃》指出,加快發展服務業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重大任務,是適應對外開放新形勢、提升綜合國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擴大就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內在要求。《規劃》全面、客觀、深入地分析了“十二五”時期我國服務業的發展基礎、發展機遇和面臨挑戰,提出了“十二五”時期我國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我國服務業發展,必須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適應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將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突破口,以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國際化為方向,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全力推動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為增強我國產業核心競爭力和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奠定堅實基礎。
服務業具有領域寬、功能多樣、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層出不窮、改革開放任務重等特點,與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聯,既要將加快發展服務業置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的背景中研究和推進,也要統籌協調處理好服務業全面發展與重點突破、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的關系。對此,《規劃》提出了“六個結合”的基本原則,即:推動服務業大發展要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相結合﹔與擴大國內需求、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相結合﹔與擴大就業、提高勞動者素質相結合﹔與推進城鎮化相結合﹔推動服務業全面發展與重點突破相結合﹔深化服務業改革與擴大服務業開放相結合。
根據“十二五”規劃《綱要》有關服務業發展要求,綜合考慮“十二五”時期服務業發展趨勢和實際,《規劃》從提高服務業比重、提升服務業水平、推進服務業改革開放、提高服務業吸納就業能力四個方面提出了積極可行的量化指標和定性發展目標。《規劃》要求,“十二五”時期,服務業增加值佔比提高4個百分點,服務業就業人數佔比提高4個百分點,推動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適應新型服務業態和新興服務產業發展的市場管理辦法逐步完善,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創建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著名品牌,建設一批主體功能突出、輻射范圍廣、帶動作用強的服務業發展示范區等。
《規劃》從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農村服務業和海洋服務業四個方面提出了重點任務,總體要求是立足我國產業基礎,發揮比較優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突出重點,引導資源要素合理集聚,構建結構優化、水平先進、開放共贏、優勢互補的服務業發展格局。
《規劃》要求,要適應服務業大發展新要求,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政府服務功能,增強服務能力,創新工作方法,夯實工作基礎,為落實規劃提供切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