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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交規面面觀 日本駕車超速即判刑

2013年01月01日10:22        手機看新聞

德國 住宅區時速限30

  德國的公路被分為聯邦級、州級和鄉鎮級三等,對不同的路段規定有不同的車速限制。通常對聯邦公路規定的最高車速為100公裡/小時,市區內僅為50公裡?小時,住宅區內隻允許30公裡?小時,隻有一部分高速公路無車速限制。同時,對某些車輛如載重汽車、大型公共汽車等也規定有最高車速。 歐洲大陸諸國的交通規則大致與中國相同,但也有如下特別規定,請大家留意,謹防發生交通意外: 在沒有交通標志的路口,如居民區內, 應減速,在十字路口處右側來車有先行權。 在進入高速公路時必須注意盡快在輔道上提高加速前進,並且回頭注意后面高速行駛車輛,並且在高速公路上絕對禁止右側超車。

  如果要通過沒有交通標志的城市斑馬線處,如果有行人和自行車,必須減速停車讓行,之后再通過。

  西班牙 交通法規以人為本

  為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西班牙政府不斷修改交通法規,其基本准則是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西班牙現行交通法規定,汽車駕駛員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將汽車的運行掌握在完全控制之下,不得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任何損害。這是制定交通法規的一個以人為本的根本指導原則。

  西班牙交通法還規定,購買汽車必須上保險,否則汽車不能上路。每年一保的保險單據必須隨車攜帶,以便檢查。保險種類分單保險、雙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等三種,車主可任意選擇。第三者責任保險又分"必須保險"和"自願保險"兩種。

  泰國 保護生命至上

  泰國的交通法規視行人為天然弱勢群體,在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損失賠償等問題上都予以保護,隻要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發生時行人位於道路的哪一個位置,機動車駕駛方均被視為事故責任人,要負責賠償事故引起的相關損失。這種責任認定適用於機動車和行人之間的所有交通事故。即使一個行人在有過街天橋的繁忙地段違規橫穿馬路,被正在行駛中的機動車撞傷甚至撞死,機動車駕駛員也仍然應該對這起事故承擔責任,並賠償一切相關損失。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在法庭正式裁定事故賠償問題之前,駕駛員可以不被拘留等候庭審,而且無需交納保証金。

  當然泰國的這種"生命至上"原則在執行過程中也有例外,那就是機動車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因為有障礙物阻擋無法看到前方的行人、又因為左右有路障或者車輛無法改變行駛路線而引起的撞人交通事故。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駕駛員可以免除事故責任,因為駕駛員無論如何都不能避免事故發生。

  泰國法律還規定,所有機動車車主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保証事故發生時機動車駕駛員有能力償付給行人帶來的損失。

  墨西哥 法規細化便於執法

  墨西哥是個聯邦制國家,除全國統一的交通法規外,全國31個州和首都聯邦區還有各自的交通法規,涉及面非常廣泛,對機動車、非機動車、殘疾人車輛、人行道、盲人專用通道等等分別限定,細節詳盡。但全國性和地區性交通法規的基本准則都是"以人為本",無論駕駛人員還是行人,所有自然人都有遵守交通法規的義務,從而保障各類車輛安全行駛,確保駕駛人員、乘客、行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墨交通法規規定,隻對第三者的車輛和財產造成損害,而沒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事故雙方可以隻通知相關保險公司協調解決,無需上報交通部門。墨交通法規還規定,對謊報交通事故者將處以罰款甚至刑事處分。當然,那些違規行為人也有權進行辯護,對交警可能的違規執法行為進行投訴,這樣就保証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澳大利亞 強制機動車上第三者保險

  澳大利亞各州有各自的交通法規,雖然內容並不一樣,但都強制機動車主人上第三者人身安全保險,車主在機動車年審時必須出示第三者保險証明或當場購買,否則車輛就不能上路。

  此外,肇事方司機也受到肇事人身保險的保護,但各保險公司的保額不一樣。在遞交索賠申請后,保險公司會進行調查並認定責任,然后按照澳大利亞醫學協會的明碼標價付費。根據規定,如果肇事方司機在使用毒品或飲酒后駕車、故意撞人或使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時發生交通事故,則得不到賠償﹔如果肇事方司機已被納入某個第三方保險或勞工賠償項目中,也不能得到賠償。

  美國 誰責任大誰就多負責

  美國被喻為裝在車輪上的國家,但大多數美國人無論駕車還是步行,都會敬重對方的路權,加上道路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因此在美國機動車撞人事故並不多見。在處理機動車與行人相撞事故中,美國強調以人為本,但也不是簡單地偏向行人,而是注重責任認定。美國各州之間有關車禍責任與賠償認定的交通法規差別較大,一半以上的州實行"誰責任大,誰就多負責"的原則。單就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來說,美國50個州的交通法規大體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責任過半認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認定應承擔50%以上的責任,那麼就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實行這個制度的包括科羅拉多州、內華達州等佔美國半數以上的州。在這些州,行人如果違規在先,那麼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必須責任自負,得不到任何保護。

  第二類,責任比例分攤制。即根據事故情況確定事故涉及者的具體責任比例,並按照相應比例分攤賠償。事故的責任比例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專家認定。實行這類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亞州、路易斯安那州、阿拉斯加州等13個州。但在這些州,不管行人是否違反交通規則,行人的路權總是高於機動車的路權。

  第三類,簡單多數制。實行這一制度的有阿拉巴馬州等6個州。這類制度強調機動車和行人各守其責,誰違法在先,誰就擔負全部責任,如果行人違規在先,則必須承擔全部責任。這種制度比第一類更為苛刻。

  盡管車禍責任認定制度不一,但美國交通法規的基本理念還是以人為本。美國法律認定駕車是一種"特權",而非基本權利。美國通過改善道路狀況、強制實施車輛保險配套政策、嚴厲懲罰醉酒駕車等措施來保障行人權益和交通安全。

  在美國,保險費會隨著駕駛者交通事故次數的增多而上漲。保險公司甚至會拒絕向經常發生車禍的駕車者提供保險。這無形中加強了對駕車人的約束。

  為減少機動車撞人事故,美國車輛管理局還通過嚴格的駕照管理來強調司機的責任。根據交通法,任何人駕車撞了人,不管責任在哪一方,都要先暫扣駕車人的駕照。這樣做也是為了強調生命權高於一切的理念。酒后駕車在美國也被嚴格禁止,酒后駕車者如被抓獲會被吊銷駕照並判刑,如果發生了撞人事故,駕車者將會被定為二級謀殺罪並被處以巨額賠償。

  日本 超速三次判刑4個月

  日本由於國土狹小,汽車眾多,交通事故不斷。因此,交通法規甚為嚴格,超速行車三次者,就判刑4個月,更不用說嚴重事故的肇事者了。日本的市原監獄於1966年日本交通意外死亡率劇增時設立,拘留的不是嚴重罪犯,而是不負責任的危險駕駛者。囚犯入獄最初數周,雙手會被扣上手銬,先關單間靜坐思過,每天檢討罪行,獄內有一座贖罪碑,犯人每天定時集合,身著白色囚服,向贖罪碑鞠躬懺悔,反復念誦碑上誓詞:我反省我的罪行,以實際行動贖罪。並發誓向社會償贖。隨后搬進設備簡陋但刑規較寬的集體囚室。

  市原監獄簡直是座國家俱樂部:沒有鐵絲網,不設警崗或警犬,平均刑期10.8個月。那裡一半的囚犯是因車禍搞出人命而鋃鐺入獄,其余則是涉及醉酒駕駛,事故后逃之夭夭的犯人。醉酒開車兩次以上要處6個月的徒刑,違章者被關在特殊的監獄裡,令其盤腿靜坐反思,檢討自己的錯誤。犯人還可學習駕駛技術。經過一段觀察,犯人確已"改惡從善",方可出獄。此法實行后,受到各方面人的好評,同時也減少了交通事故。(來源:中國經濟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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