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 日前,國土資源部發布的2011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數據顯示,我國耕地保有量保持18.2476億畝,耕地淨減勢頭得到有效控制。自2009年,全國耕地保有量連續3年保持在18.24億畝以上,這表明國家“十二五”期末18.18億畝耕地保有量目標得到有效保障。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關系我國糧食安全,關系十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出現閃失。”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說。為全方位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這幾年,國土資源部探索建立了耕地數量、質量、生態全面管護的制度體系。
為嚴格管住“佔”,國土資源部從法律、行政、經濟手段多管齊下,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總量和速度﹔實行耕地先補后佔,嚴格佔補平衡等制度,不斷加大補充耕地力度﹔同時劃定基本農田永久保護﹔加大土地督察和執法監管力度,土地衛星圖片執法檢查覆蓋范圍從172個城市擴大至全國,並對違法者嚴厲問責。
五年來,土地整治項目惠及9100萬農民,新增耕地3100多萬畝,大大超過同期建設佔用和災害損毀耕地面積,成為18億畝耕地紅線牢不可破的基本保障。
■ 說法
被強制流轉土地農民可起訴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不能限制或強制農民流轉承包土地,農業部發言人畢美家上月底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自願是前提,如果限制或強制,農民可根據行政訴訟法去打官司。
“農民因為土地流轉問題(起糾紛),可去法院起訴,不過勝訴很難。”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農民可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八項起訴。“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姜明安解釋說,可以“財產權”來起訴行政機關。因為承包權實際上就是土地使用權,財產權包括佔有、處分、使用和收益。所以承包權也是一種財產權,根據這條法律規定,農民可在土地承包權問題上起訴。
此外,姜明安認為,如果土地承包權被侵犯,農民可申請行政復議。姜明安解釋說,行政復議法規定,“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新京報記者 郭少峰 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