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內鋪開,昔日沉睡的農村集體林地迅速升值,吸引大量民營資本前來投資,各地涌現了一股“資本入林”熱,使林業經濟獲得空前大發展。
但是,《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伴隨著大張旗鼓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國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刮起了一股“圈林”風,一些工商企業利用林改之機,低價大量圈佔林地,致使大量農民失林失地,出現了一種“資本上山、農民下山”現象。
政府招商引資 企業跑馬“圈林”
記者在湖北、雲南、江西、吉林等地採訪發現,“圈林”風的出現,與地方政府發展經濟,大力招商引資密不可分。
武漢凱迪公司是近年來國內“圈林”風頭最勁的大型企業之一,2008年以來,已在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雲南等16個省的150個縣市,通過林地流轉,以建立“生物質能源基地”名義,“圈林”800多萬畝。其中僅湖北丹江口、谷城、隨縣等11個縣市就“圈林”220萬畝。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該公司計劃在全國20個省的320個縣市,“圈林”5000萬畝建立生物質能源基地。
武漢凱迪公司對外宣稱,建立“生物質能源基地”是為了給規劃的250個生物質電廠和20個區域生物質燃油燃氣廠提供充足原料。由於打著“新能源”旗號,又配套建立生物質熱電廠,既發展了新興產業,又可完成招商引資指標,武漢凱迪公司所到之處,受到了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的熱烈歡迎。目前,公司已與國內266個縣市簽訂了生物質熱電廠投資建設協議,已建成16家,投產13家。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事實情況並非如此:在湖北谷城縣,武漢凱迪公司正在建設一家生物質發電廠,計劃今年底投產。為此,在當地政府部門的支持下,該公司共“圈林”14萬畝,2008年至今僅造林5000畝,絕大部分林地處於閑置狀態。
在建設中的谷城生物質發電廠,記者看到,這裡的原料車間堆滿了從附近村民手裡收購來發電的棉稈、稻殼、樹皮等。谷城凱迪綠色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郝江華告訴記者,目前,公司基地造的主要是油茶、烏?等經濟林,為未來建生物質煉油廠做准備﹔下一步,公司還准備通過低產林改造,再種植三四萬畝刺槐、濕地鬆、楊樹等,發展高效經濟林。用作發電廠的原料只是現有林地上砍下來的雜灌木等。
在江西省,武漢凱迪近年來也通過林地流轉,先后買了120多萬畝林地,結果隻造1萬畝林子。“不管是轉賣還是租賃往往不造林,荒在那兒,造成很大的生態影響。”省林業廳林業改革發展處處長楊杰芳說“他是上市公司,搞的是資本運作,名義上是投資,對外公布的資產迅速膨脹,實際上是做給股東看的。”
山東晨鳴公司近年來在全國也利用林改圈了不少林子,打的也是建設“原料林基地”,實施林紙漿一體化項目建設的招牌,因而頻頻成為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座上賓”。
據了解,在湖北,咸寧和黃岡兩市政府2008年分別與山東晨鳴簽訂框架合作協議,為其提供350萬畝和100萬畝原料林基地,建設林漿紙一體化項目。其中黃岡晨鳴林業2009年至2011年造林不到10萬畝,僅佔已流轉面積的1/10﹔咸寧晨鳴林業則在成立僅3年后,於2011年11月被整體資產出售。
部分林地一賣了之“三過”問題突出
在工商企業大肆“圈林”過程中,一些林地往往被一賣了之,大量低價流轉到企業手中,不少農民失去了祖祖輩輩留下來的山場、林地,各地因林改產生了一個新的社會群體———“失林農民”。
在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澗彝族自治縣,雲南鳳凰木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是2009年被當地政府招商引資來的,在林業部門的支持下,計劃流轉林地10萬畝,目前已經流轉4萬畝。該公司經理茶紹祥說,流轉的4萬畝林地中,經過農戶手中流轉過來的隻5%,絕大部分是以一次性買斷方式,從村裡將集體林地直接流轉過來並辦理林權証的。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雲縣的懷寶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近年來流轉了1.5萬畝林地,1萬畝是直接將1996年與村集體簽訂的經營合同換成了林權証﹔另外5000畝也是以一次性買斷方式從農民手中流轉過來的。
國家林業局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司長張蕾坦言:“改革充滿利益的博弈,有錢人盯上林地的大有人在,一些地方‘以賣代改’、‘以股代改’,出現資本‘炒山’、‘圈林’行為,尤其是‘三過’問題比較嚴重,助推了‘失林農民’的增多。”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三過”是指林地流轉“面積過大、價格過低和時間過長”,是企業“圈林”風的一個顯著特征,也是當前林改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
湖北谷城縣經濟開發區流轉了6個村1300畝林地給武漢凱迪公司“三過”問題明顯。據劉家溝村五組劉春江等村民反映,這些林地租金為70年,前5年每年租金22.5元/畝,5年后每5年租金遞增5%。
縣繡綠造林公司經理陳必華說,武漢凱迪公司在當地的林地租價按照不同等級,分別為每年8元/畝、12元/畝、14元/畝,其中坡耕地最高價為24元/畝。目前,該縣286萬畝林地中,120萬畝被流轉,佔總面積的四成。
十堰市林業局副局長勾開敏說,該市多數地方林地流轉存在“三過”問題,流轉年限一般在30年以上,最高達70年,年均流轉金額最高不到10元/畝。其中竹山縣流轉價格最低的一處荒山,年均流轉金額僅為0.47元/畝。
警惕林權集中潛藏改革風險
企業低價圈林,尤其是大型林企跑馬圈林,致使各地普遍出現林權集中現象,加劇了改革風險。
一是侵佔了改革成果,將政府的減稅讓利收益最大限度地據為己有。如目前各地實施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低產林改造補貼、林業“兩金”(育林基金和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減免等,大部分隨著林地流轉落入了企業的腰包。
“中國林改第一人”、福建省林業廳原廳長黃建興說,這種讓改革成果由少數人享受不是改革設計的目標,必須通過繼續深化改革解決,具體辦法是實施真正的股份制改造,引導農民建立專業合作組織與企業對接,解決一家一戶闖市場問題。
二是侵害了農民利益,剝奪了農民改革初始分配權和林地升值收益。張蕾說,林權流轉不規范,一些村干部暗箱操作,一夜之間就決定把林地賣了,有的村民連林權証都沒看到一眼,這實質上是剝奪了農民改革初始分配權。
另外,林權集中導致的林地未來升值收益被剝奪現象,開始引起了一些基層干部群眾的警覺。湖北隨縣環潭鎮副鎮長雷斌說,3年前,武漢凱迪來我們這裡流轉土地,結果沒有談成,原因一是價格太低﹔二是村民不願一次性賣斷﹔三是沒有村民安置方案。
南方林權交易所總裁諶曉輝認為,解決“三過”問題,除了出台森林流轉條例,規范林權流轉外,最重要的一條是建立林產權交易中心,變林權流轉地下交易為公開交易,接受社會監督,遏制頻繁進出的“炒林”等投機行為﹔同時,林權交易中心作為價格的發現者,可以真實地體現林地的價值,讓農民享受升值收益。
三是影響了社會公平和農村穩定。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教授賀東航認為,林權集中講究的是集約利用、效率優先,對發展林業經濟有積極影響,但不可避免地會造成林農失山失地,破壞社會公平,背離了改革初衷,甚至有可能危及農村穩定和整個林改成敗。(記者田建軍 浦超 齊海山 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