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源環境應急管理體系亟待建立
江河沿岸的工業項目成飲用水源隱患的問題,已引起環保部門重視。2011年9月,環保部專門召開了全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各地盡快落實水源地風險防范措施,全面提升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利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基本建立飲用水水源地全過程環境應急管理體系。
事實上,“十二五”規劃也已經提出,這個5年,要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防范環境風險,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就如何構建飲用水源的環境應急體系,是有明確而細致的方案的,包括要求各地盡快建立起水源地風險源管理系統,落實風險源的風險防范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要構建水源地連接水體風險防控屏障,在重要的連接水體上建設風險防控工程,制定風險防控方案,有手段、有措施控制污染范圍等。
應急體系還包括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凡是水源地可能受到跨界污染影響的,上下游都要建設跨界預警信息交流平台,及時通報有關信息。
一位長期從事環境執法監管的官員說,自從鬆花江事件之后,國家層面排查、應急的規則制度已經出台了不少,環保部也組織過多次的拉網式排查,可為什麼一個企業污染一條河的事故還會屢屢上演?關鍵是企業的重視不夠,地方的監管不夠。
國家層面的排查,一年到每個省份也就一兩次,如果光指著這一兩次高級別的監管,根本制約不了環境違法行為,也做不好事故的應急處置。
本報北京1月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