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長治市政府稱要對濁漳河流域112家化工企業進行停產整頓,排查隱患。但1月7日下午,記者在天脊集團看到,該集團仍在繼續生產。本報記者 田國壘攝
此次山西苯胺泄漏事故的肇事者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脊集團),頭頂“中國化工節能減排20強”、“山西省節能減排先進單位”等多項環保桂冠。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在該公司撰寫的一份“節能減排先進經驗介紹”中專門提到,“借鑒兄弟單位環境污染事故案例,敲響環境污染防治警鐘。以沱江、鬆花江等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為例,集團公司以最快速度進行通報,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從中汲取事故教訓。”
事實上,自從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苯胺車間爆炸事故,導致鬆花江污染之后,國家層面已經多次掀起對大江大河邊化工企業的拉網式排查,也下發了若干通知,要求沿江沿河的化工企業必須配備事故應急池,所有的化工企業、地方政府都必須有環境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雖然目前當地環保部門尚未對事故做出最終的評判,但顯然,號稱“國內生產規模最大、市場佔有率最高的高效復合肥生產基地”的天脊集團,並沒有如他們“經驗介紹”中提到的“汲取兄弟單位的事故教訓”。
天脊集團泄漏的苯胺部分直接排入了濁漳河,而濁漳河是為河北邯鄲供水的岳城水庫的上游來水。梳理環保部近年來下發的各種文件不難發現,對水源地的風險排查是環保系統多年來的重點工作。
不管是從化工企業應急體系的布局,還是從水源地風險的排查,政策制度的設計,理論上都是完備的,上游化工事故導致下游停水的事件本不應該重演。此次上游污染、下游停水的事故究竟哪個環節出了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