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証籌錢有道
創新資金多元籌措機制,盡量滿足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資金需要。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資金缺口大,需要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個人努力共同籌措資金。
完善財政保障機制。完善預算編制和管理,將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列入政府一般預算安排,盡快開征房地產稅、資源稅、環境稅,構建地方稅體系,增加土地出讓金支出比例,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應該合理界定不同層級政府的公共支出責任,調整以戶籍人口為基礎的資源分配關系。設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專項補助資金,形成地區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合理的財政轉移支付機制,減輕流入地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財政負擔。
拓寬市場運作、社會參與渠道。推動有條件的地方政府通過整合現有融資平台,注入優質資產,提高融資能力。
要鼓勵符合條件的投融資平台採取發行城市建設債券、上市融資、信托計劃等形式籌集建設資金。探索實行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制度,吸引社會資金包括民間資本和國外資本參與城鎮建設。
增加農業轉移人口進城發展的資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要通過健全農村財產處置市場和價格發現機制,鼓勵和支持轉移落戶到城鎮的居民退出農村宅基地和房屋交易,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其他集體經濟權益的有償流轉或讓渡,以此支付遷移和在城鎮定居的成本,政府也要給予一定的安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