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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致敏提示羞答答 醫生:標注致敏原有必要

2013年01月11日13:39    來源:齊魯晚報    手機看新聞

▲一超市中標有過敏原信息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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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20日起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質時的推薦標示要求。要求規定: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導致過敏反應,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a)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系)﹔b)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c)魚類及其制品﹔d)蛋類及其制品﹔e)花生及其制品﹔f)大豆及其制品﹔g)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h)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

  如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宜在配料表臨近位置加以提示。

  本報1月10日訊(見習記者 崔洋洋) 近日,張店潘庄小區張女士3歲的寶寶因食用某種餅干起了一身紅腫瘙痒的小疙瘩,醫生說這是寶寶對麩質的谷物過敏所致。衛生部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從2012年4月20日起實施,通則列出了八類致敏物質,鼓勵企業標注。1月8日,記者探訪淄博市多家超市和商店發現,許多食品都沒有標注致敏物質。

  □ 很多食品未標過敏原信息

  8日上午,記者走訪了張店幾家超市,隨機查看了數十種食品,發現有些食品包裝上已經標注了致敏物質信息。如“上好佳”、“旺仔”、“康師傅”和“卡夫”等旗下多種食品,都在明顯位置標出了含有小麥、大豆、雞蛋、牛奶等過敏原或者致敏原提示信息。但是還有許多食品並未在外包裝上標注致敏物質信息。很多兒童食品對過敏原提示更是遮遮掩掩,許多果凍產品專櫃上,明明大部分都含有奶類或蛋類原料,卻很難看到警示字眼。在柳泉路一超市為孩子選購零食的王女士說:“我孩子吃花生過敏,每次給他買東西都得仔細問問銷售人員,有時候銷售人員也不知道。”

  □ 過敏原信息語焉不詳

  採訪中記者還發現,有一些食品包裝隻在配料欄下用相同的字體寫明含有牛奶和大豆,並未說明這是過敏物質,消費者不留神根本看不出來。用詞這麼含糊,就算消費者看到了也很難將其跟過敏物質聯系起來,難以起到警示作用。某款餅干盒上標注的致敏原提示說:“含有麩質、大豆和杏仁(堅果),可能含有微量花生。”市民袁女士說:“什麼叫可能含有微量花生,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啊?真叫人一頭霧水。”另外還有不少消費者表示,既然要注明過敏原信息,就應該讓老百姓看明白,別用這些模棱兩可的詞。

  □ 標注過敏原很有必要

  市中心醫院皮膚科王主任說:“食品包裝上標注出過敏原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這樣過敏體質的人群就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科學地選擇食品。”據王主任介紹:發生過敏,輕者會引起?麻疹、濕疹等皮膚疾病,嚴重者會引發休克,危及生命。食物過敏反應是一種常見病和多發病,因為與人體的免疫功能有關,易與其他胃腸道疾病相混淆,過敏反應也多種多樣,所以診斷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需要綜合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容易過敏的市民在平常的生活中可以做一個過敏原測試,在選購飲食時就可以有所選擇了。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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