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因素制約消費增速
首先,國家宏觀制度不完善,制約了消費需求增長。
居民收入增長緩慢。由於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居民收入增長緩慢。2000∼2011年期間,我國GDP平均環比增速15.2%,分別高於同期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平均環比增速的12.0%和10.9%。收入水平的緩慢增長導致消費傾向走低。2000∼2011年期間,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由79.6%降至69.5%,農村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維持在74%左右。
收入兩極分化不斷加劇。2000∼2011年期間,我國的基尼系數從0.41提高至0.55。這一數據遠遠高於其他國家。在日本和德國,基尼系數均小於0.3,發展中國家的印度也隻有0.37。收入差距的不斷擴大導致高收入群體有支付能力但缺乏購買意願,低收入群體則望物興嘆。
政府公共服務供給不足,降低了消費預期。2011年,我國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三項公共服務支出佔政府總支出的比重合計僅為31.2%,與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和3000∼6000美元國家相比,分別低11.5和22.8個百分點。其中,醫療支出比重分別低3.4和7個百分點,社會保障支出比重分別低10.6和19個百分點。由於這些民生的基本保障不健全,影響了人們的心理預期,消費者不得不壓制當期消費,增加儲蓄。
信貸制度不健全,擠佔了消費空間。我國信貸制度發展滯后,消費信貸佔GDP比重較小。2011年,美國消費信貸約佔GDP的20%,而我國僅為12%。信貸制度的不健全導致消費者隻得依賴自身積累來滿足“衣食住行”需要。這種自我積累型的消費模式,必然對居民當前消費支出產生明顯的“擠出效應”。
其次,消費刺激政策不持續,導向不盡合理。
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家相繼出台了家電下鄉、汽車與農機下鄉、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等補貼政策。雖然對拉動消費特別是農村市場的消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這些政策措施大部分是在危機情況下的應急之舉,缺乏可持續性。從科學發展的角度看,消費需求的可持續增長才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恆久動力。另外,這些刺激政策主要針對耐用消費品,對快速消費品、金融服務、娛樂消費的拉動作用極為有限,因而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居民消費需求不足的問題。不僅如此,由於耐用消費品消費具有周期性,現行的需求刺激政策還會造成生產的周期性波動,也導致行業發展的不公平待遇。
第三,有效供給不足,產品高度同質化。
有效供給與有效需求的平衡是消費需求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但在我國,這一平衡不存在。長期以來,大規模的重復投資和低准入限制造成區域產業高度同構,產品同質化現象尤為明顯,結構性過剩與短缺並存。據商務部對我國600種主要消費品供求狀況調查顯示,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僅佔1/3,供過於求的商品約佔2/3。
第四,流通頑疾根深蒂固,抑制了消費潛力釋放。
長期以來“重生產、輕流通”造成我國流通領域存在諸多痼疾,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商業流通組織化程度低下。2011年,我國限額以上連鎖零售企業零售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8.8%,而歐美發達國家約佔60%以上,美國已達80%。二是流通效率低下。2011年,我國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庫存商品總額佔全年銷售比重為9.3%,而發達國家僅為1.3%左右﹔三是流通成本居高不下。2011年,我國物流成本佔GDP的比重為18%,而發達國家還不到10%。這些流通痼疾既扭曲了價格,也使一些符合消費需求的產品難以進入流通市場,不利於消費潛力的釋放。
完善制度提振消費
完善制度設計,提升消費能力。
首先,調整收入分配制度。一是通過稅制改革等措施加大二次分配的調整力度,加快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二是切實縮小壟斷行業與其他行業人員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對於關系國計民生的壟斷行業,要加快建立合理的定價機制和收益分配原則。
其次,改善消費預期。一是加大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政府公共服務支出的支出力度和支出規模,消除消費者的后顧之憂﹔二是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新方案,完善大病保障制度﹔三是探索實施多種保障性住房的供給形式,建立商品房調控的常態機制。
最后,擴大消費信貸。一是優化城市消費信貸結構。逐步調低住房貸款在消費貸款中的比重,深度開發高檔耐用消費品、教育、旅游等信用消費產品﹔二是大力發展農村消費信貸。以關聯交易為抓手,大力發展生產資料消費信貸,重點發揮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中介作用﹔三是整合各類信用信息資源,推動聯合征信,鼓勵使用個人信用﹔四是在加強監管和風險控制前提下,支持信貸標准、類型、流程和方式的業務創新。
發揮政策導向功能,建立持續性的消費刺激計劃。一是大力發展信息消費,培育新型消費業態。根據信息消費發展的特點,以稅收、補貼等手段,啟動信息消費刺激計劃,發揮信息消費在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中的積極作用﹔二是針對特殊群體,啟動公共性消費刺激計劃。借鑒“學生奶計劃”,加大對“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投入力度,盡快啟動“中年人健康改善計劃”、“老人保健消費計劃”。
加速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消費增長點。一是調整產品結構,重視智能技術、物聯網、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技術進步,根據不同的消費層次開發貼近消費需求的產品,創新產品供給,開拓新的消費領域﹔二是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著力解決服務業不合理收費問題,規范服務秩序,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中高收入群體在教育、高品位的娛樂、旅游、保健、新型通訊產品以及個人投資理財咨詢和家庭服務業等方面的消費。
規范流通秩序,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一是支持建立健全現代消費品營銷體系,積極推動消費品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交易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發展,提高流通效率。二是盡快出台降低流通費用的綜合性實施方案,切實規范零售商和供應商交易收費等流通環節收費行為,真正改變“重生產、輕流通”的局面。三是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加大消費品質量和安全監督,加大懲罰力度,增強消費信心。□ 文/代曉霞
(作者單位:工信部賽迪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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