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12中國企業家犯罪媒體案例分析報告》昨天(20日)下午發布,報告通過對媒體公開報道的245起案例、272名企業家犯罪進行研究,透視企業家們表面光鮮的人生如何因涉嫌犯罪戛然而止,身陷囹圄,甚至被處以極刑。
翻開報告可以看見,民營企業家犯罪多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而高居國有企業家涉罪罪名榜首的是受賄罪。同為企業家,民營與國企的老總犯罪為何又有如此不同?
2012年的吳英案引發了經濟界、法律界、企業界、學術界的大討論。而在報告統計的245個案件中,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就佔了全部案件數的近五分之一。觸犯這兩項罪名的犯罪人全是民營企業家,另有大量的融資類犯罪是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刑,課題組負責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遠煌分析,這是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明証。
張遠煌:真正扭轉這種形勢,有賴於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和融資市場的發展,同時也需要政府對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扶植力度加大,為了消解民營企業家因為融資難而通過一些違法甚至犯罪的手段進行融資,法律制度的設立要進一步完善、要進一步明晰。
北京師范大學刑科院常務副院長盧建平,剛剛挂職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任副庭長,他認為中國的民營企業現在仍然處在發育期,應該以教育改造挽救為主。
盧建平:據全國工商聯統計,全國每年新生15萬家民營企業,同時每年又死亡10萬多家,平均壽命2.9年。發展的主要動力是靠自有資金。截止2010年底,家族企業的平均壽命是不超過9年。中國的民營企業仍然處在它的幼年或者童年,或者說最多就是到了少年期。
受賄罪高居國有企業家涉罪罪名榜首 專家:某種程度上表明政企不分
報告分析,2012年企業家犯罪中的另一個突出特點是:受賄罪高居國有企業家涉罪罪名榜首。2012年12月底,59歲的郵政儲蓄銀行行長陶禮明被正式批捕。涉嫌非法集資,違規高息放貸,收受巨額賄賂等犯罪,報告起草者北京師范大學刑事科學研究院講師李山河分析:
李山河:某種程度上表明我們現在政企不分,國企的權利比較集中,缺乏監督所帶來的一些負面影響,包括犯罪現象的發生。
最為典型的案例,曾被評為“中國黃金行業之首”的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最紅火時年度營業額達30億元,因董事長、總經理宋文代貪腐瀕臨絕境。雖然宋文代被判處死刑,但損失的國有資產難以挽回。
張遠煌:國有企業中的企業家利用其對國有企業的管理職權,收受賄賂,謀取個人利益,實際上是將國家利益私有化。要從制度設計上防止國有企業家劃公為私,中飽私囊。
報告認為,2012年企業家犯罪與政府官員犯罪伴生現象尤其明顯。
李山河:反映出來一是權力與資本的不正當的關系,這樣一個關系可能是許許多多犯罪發生的比較深層次的原因。
研究者認為,最高法、最高檢嚴懲行賄犯罪的司法解釋的施行有望扭轉為查受賄而輕處行賄的現象。
李山河:我們加入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這個公約的精神就要求對於像行賄一方也要加大處罰力度,甚至處罰力度不應該亞於對受賄方的處罰。(記者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