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交規”2013年元旦實施后,遮擋涂改車牌扣12分、超速行駛一倍扣12分、闖紅燈扣6分……這些嚴厲的處罰條例,人們雖不完全認同,但都沒有吭聲:雖然嚴了點,為了安全,也就認了吧!唯獨“闖黃燈扣6分”一條,剛一公布即遭攻擊,網上網下,一片吐槽之聲,而且,不屈不撓,綿延不絕。
攻擊最猛烈的,當數崔永元。這小子發微博說,新交規不知是哪位官員制定的!我認為這個脫離實際、閉門造車的“史上最嚴交規”的制定者可以扣12分,並終身不能參與交規制定!與小崔同為去年“全國最佳電視主持人”的江蘇衛視《非誠勿擾》名主持孟非,也發微博調侃:那天,與司機一起上路,前面正遇綠燈,司機卻不肯走,問等什麼,快走呀!司機笑笑說,等它再綠透點……
流傳最廣的微博《等紅燈》也最逗:十字路口,綠燈亮起,車卻不走。警察:“你好,請解釋一下為什麼綠燈不走啊?”屌絲:“我等紅燈呢?”警察:“等紅燈?”屌絲:“是啊,現在是綠燈,我哪裡知道什麼時候會變黃燈啊,等紅燈之后變綠燈我再走!”警察:“這……”
不滿和調侃,表達了人們的意願和情緒。數據則更客觀也更說明問題:DCCI互聯網數據中心發一微博說,新交規實施后,經實地調查7組司機,按20到80公裡限速行駛,離線5米時黃燈亮,則100%闖燈。因為,從發現黃燈踩剎車到制動力發揮,平均反應時間近1秒,而這一秒沖出的距離遠不止5米!結論是:烏龜才不會闖黃燈。
民眾紛紛表達意見,網上網下煞是熱鬧,連新華社這“官媒”也坐不住了。“新華視點”發微博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三個信號燈各司其職,交管部門將黃燈作用等同於紅燈,不僅技術上難以做到,且明顯違法。行政部門規章與法律相抵觸!好家伙,將闖黃燈新規上升到“違法”,話說得夠厲害的!
一項新規,剛一發布即引來民眾如此強烈的反對之聲,這在新中國法律史上,好像從未有過。有關部門將何以應對?有人說,新交規由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定,倘因有人反對就立即修改,停止執行,未免太不慎重、太有失權威了吧?出乎意料的是,1月6日,新規實行尚不足一周,公安部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目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闖黃燈規定,暫不執行了!
公安部此舉很及時也很明智,剛一公布,即受到普遍贊揚。甚至有評論認為,此行動從一個側面彰顯了十八大后新一屆領導班子有過即改、有錯必糾的新作風。不過,肯定歸肯定,從另一角度看,闖黃燈之不合情理、大受抨擊,不也間接証明,此規定當初制定時操作草率,既缺乏周密調查研究,也未充分征求和聽取民眾意見嗎?有人猜測,這或許是哪位領導拍腦袋定下來的。這應該是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應吸取的一個深刻教訓。
闖黃燈既然“暫不處罰”,即意味著此事還沒算完,到底是將此條徹底推翻,永不處罰,還是重新修改,仍然要罰,不過不扣6分,罰得稍輕一些?筆者判斷,結果很可能是后者。因為,黃燈之用,雖屬警告,畢竟是既不提倡闖也不容許闖的。新規之錯,錯在將黃燈與紅燈平起平坐,同樣扣6分,這就從邏輯上搞混亂了,以至激起民眾強烈反對。平心而論,闖黃燈之舉,既不應該,也是非罰不可的。
詹國樞
全國政協委員、人民日報海外版原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