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不斷更新觀念才能促進經濟與社會的持續發展。比如對待消費,如今四五十歲以上的那輩人,因為經歷過刻骨銘心的物質極度匱乏的生活,養成了舍不得花錢的習慣,總覺得多存點錢可為將來子女讀書、買房、看病提供保障。現在看來,這種觀念不僅於己不利,由此導致的高儲蓄率也有悖於國家擴大內需、調整經濟結構、促進經濟轉型與發展等要求。
國民儲蓄是政府、企業和居民持有的銀行存款、現金、保險和其他理財產品等金融資產之和,它來源於收入減去消費支出后的余額。在可支配收入確定的前提下,消費支出越少,可儲蓄的就越多。中國國民儲蓄率高,不僅表現在政府和企業儲蓄意願強,也表現為居民喜好存錢的習慣,這在世界各民族中是很突出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的國民儲蓄率從20世紀70年代至今一直居世界前列,到2005年更達到51%,高於全球平均儲蓄率19.7%一倍多。盡管這些年來經濟高速發展,國民生活水平大大提升,但居民儲蓄意願始終不見減弱。查央行2011年初公布的調查數據,城鎮居民傾向於儲蓄的高達85.8%,傾向於更多消費的比例則創下1999年以來的新低:14.2%。另據去年5月公布的《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在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中,銀行存款和現金佔比達到75.68 %。美國、澳大利亞、丹麥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儲蓄率都非常低,沒有超過6%的,有的甚至還是負儲蓄率﹔日本的儲蓄率也經歷了由高到低,現已降至2%。
很多人儲蓄的目的是為了應對未來不時之需,比如用來解決失業、醫療等方面的問題。不過需要澄清的是,存錢不一定能應對未來不時之需,因為物價上漲帶來的損失,遠遠要大於存錢獲得的利息收入。我國銀行存款年利率一般在3%至5%左右,最高曾超過10%,但趕不上物價漲幅。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民收入的提高,通脹難以避免。20多年前,存款或年收入達到一萬元就算相當富裕了,如今萬元戶則成了貧困的代名詞。相比10多年前,絕大多數商品的價格現在都上漲了10多倍。當時10多萬元在大城市可以買一套住房,但如果將這些錢存到今天,加上利息大概也就隻夠買一間衛生間了。考慮到將來孩子讀書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看病可以參加保險等因素,存錢的機會成本是很大的。
設法多存錢,其實是長年窮困生活形成的一種心態。“窮人把錢存銀行,富人拿錢去消費”,說的就是會花錢的人才有能力賺更多的錢。因為把錢花在教育上可以提高人力資本的價值﹔把錢花在健康上可提高身體素質,能盡可能地遠離醫院﹔把錢花在買房和投資上可以保值增值,提高生活質量﹔把錢花在旅游上可增長見識,豐富生活內容更新觀念等等。
在我國工業化初期,較高的儲蓄率無疑為政府的高投資率提供了保障,從而發揮了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作用。但在經濟轉型階段,尤其是在當前面臨國際金融危機和調整經濟結構雙重挑戰的背景下,高儲蓄率導致國內消費動力不足,從而不能消化產能,促進產業升級,保障企業利潤的實現,不能不說,已成了經濟轉型與發展的掣肘。
應該承認,老百姓“被儲蓄”,政府是有責任的。一方面,政府和企業的儲蓄意願也很強,從而拉高了國民儲蓄率﹔另一方面,在政府財政收入不斷增長、超收的背景下,民生投入則大大不足,由此加大了老百姓在教育、住房、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壓力。此外,不合理的分配制度拉大了居民收入的差距,制約了中低收入者的消費能力﹔投資渠道的嚴重匱乏,使得老百姓明知會縮水也隻能將錢存入銀行。
觀念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由此決定了觀念更新的艱巨性。降低儲蓄率,逐步實現從“全民儲蓄”向“消費社會”的轉變,不僅要求國民盡快改變原有的理財習慣,各級政府更應加快更新觀念,努力創造“消費社會”所應有的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和消費環境。比如,各級政府應加大對教育、住房、醫療等民生和其他公共產品的投入,解除老百姓的后顧之憂﹔優化消費金融環境,提高信貸消費的便利性和消費意願,拓寬投資渠道﹔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全力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著力提高勞動者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有學者提出,我國消費金融太不發達,在當前情形下,國人可能要攢二三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買得起一套房子,如果消費金融高度發達,就能用信貸的方式來完成住房消費,這也可以大大降低儲蓄率。
儲蓄跟文化傳統大有關系,國人有節儉的習慣,而這也確是一種值得珍視的美德。所以,我國要降低儲蓄率,不能以西方國家為參照標准,而要設法在適度調整中找尋到適合我國國情的標准,以全面優化總需求結構。為此,政府需要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醫療、失業救濟等一系列的保障上下更大的功夫,以最大限度降低國人未來生活的不確定性。筆者以為,這或許是經濟結構調整中一項更為重大的任務。
(作者系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