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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參事湯敏:居民收入要翻番政府企業需讓利

2013年02月01日08:21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視頻】十八大熱詞——“收入翻番” 2020年中國百姓收入翻一番

居民收入要翻番政府企業需讓利(網絡配圖)

    居民收入要翻番 政府企業需讓利

  ———訪國務院參事、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湯敏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為今后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全國人民的信心。但是知易行難,中國未來改革發展之路還要面對許多不可預知的困難和問題,如何能夠圓滿實現兩個翻一番這一宏偉目標成為擺在黨和政府面前的一道謎題。

  國務院參事湯敏教授長期以來一直關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實現兩個翻番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了湯敏教授。他認為,長期以來,居民收入增速遠低於G D P增長,實現兩個翻番不僅是社會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推動經濟結構改革,保持中國經濟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他提出,要保証居民收入翻番,分配結構需做大調整,首先,政府要保証財政不過度超收,同時減少開支﹔在企業方面,政府需改革現在的利率政策,加大國有企業向國家財政分紅比例,企業也要向居民讓利。

  實現兩個翻番事關中國經濟未來

  《經濟參考報》:去年底召開的十八大對中國老百姓來說,最大、最實惠的亮點莫過於明確提出到2020年,G D P與居民的實際收入在2010年的基礎上翻一番。那麼,您認為,兩個翻番對於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現實意義?

  湯敏:實現兩個翻番,特別是第二個翻番意義重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速度長期名列世界前茅。經濟總量也達到了世界第二。但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增長卻落后於G D P的增長速度。造成了居民收入佔G D P的比重不斷地下降的現象。目前中國經濟中很多重大結構性問題,都與這一比例下降有很大關系。比如說,經濟增長長期依賴於出口與投資,內需不足是我國當前經濟結構最大的問題之一。而內需不足又主要表現在居民消費不足,這又是因為居民消費佔G D P的比重在不斷下降。我國居民消費佔G D P的比重從1990年的51%下降到2011年的35%左右。造成這一現象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居民收入增長落后於G D P增長。又比如說,我國城鄉差距不斷擴大,其根本原因在於農民收入增長不但遠低於G D P增長,也遠低於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長。

  內需不足,就不得不靠投資。國家就不得不上很多大項目,政策就要向工業、向城市、向國有企業、向大項目傾斜。銀行、金融業也要往大裡做,以便支持巨額投資的需要。而不斷投資的結果是產能越來越大,內需不足就不得不出口,造成大量的貿易順差。這不但容易與別國產生貿易摩擦,積累的大量外匯儲備在動蕩的世界金融市場中也很容易縮水。

  因此,實現G D P與居民收入的兩個翻番,不僅是社會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推動經濟結構改革,保持中國經濟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要保証居民收入翻番分配結構需做大改革

  《經濟參考報》:從歷史經驗來看,實現第一個翻番,即G D P的翻番不難,20年來,中國經濟實現了高速增長,但實現第二個翻番,即居民收入的翻番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湯敏:是的。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G D P年平均增長9.8%,近十年來,年增長更高達10.7%。未來八年,雖然要保持過去兩位數的增長不容易,但從G D P翻 一 番 的 要 求 來 看 ,隻 要 達 到 年 平 均7.2%的G D P增長就夠了。從現在的情況看,這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要在未來的八年中實現居民收入增長翻番,並不簡單。據統計,改革開放三十三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平均年增長率為7.4%。也就是說,居民收入年增長率比G D P增長率平均低2 .5個百分點。如 果 未 來8年 中 國G D P增 長 維 持 在7.5%—8%,按這一比例,則居民收入增長為5%—5 .5%左右,達不到翻一番7 .2%的要求。即使拿居民收入增長較快的最近十年的數字來看,2002—2011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為9.2%,農村純收入平均增加8.1%,比同期G D P增長率還分別低1.5與2.6個百分點。

  這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特殊的政策和有力的措施,在未來八年G D P年增長7.5%—8%的條件下,居民的收入增長難以達到年增長7.2%。換句話說,要保証居民收入翻番,在收入分配的結構上就要有大的改革。依靠過去三十年,甚至過去十年的發展模式顯然就不夠的。

  《經濟參考報》:為什麼30多年來中國經濟可以保持這種高速增長,而長期以來居民收入增速低於G D P增長呢?

  湯敏:如果居民收入佔G D P的比重在下降,那麼誰佔G D P的比重在不斷上升呢?從國民經濟的初次分配的角度來看,G D P生產出來后,大體上被劃為三塊:一塊是政府的收入,包括稅收及政府的其他收入﹔第二塊是企業利潤﹔最后一塊屬於居民,通過工資、農產品銷售收入及其他收入來維持居民生計。居民收入佔G D P的比重減少,就意味著政府與企業的收入比重在加大。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1990年,我國政府收入佔G D P的比重為15.8%,1995年最低的時候僅佔10.9%,而到2011年已經上升為22%。這還不包括近年來增長很快的土地出讓金,國企收入等收入。而企業利潤佔G D P的比重也一直在攀升。政府與企業收入增長遠遠快於G D P的增長,就擠壓了居民收入在G D P中的比重。

  因此,要確保居民收入翻一番,除了要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之外,要進行收入分配的大結構性調整。說白了,就是政府與企業要讓利。這並不是要政府與企業減收,而是說他們收入的增長速度要降下來。十八大提出的要保持居民收入與經濟增長同步。這個說法的另一面就是:政府收入與企業利潤增長速度,也不能超過G DP的增長速度。否則對居民收入一定會有一個擠出效應。

 

(責任編輯: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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