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
偽造印章罪最高判十年
房姐“龔愛愛”是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立案的。昨日,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表示,若罪名成立,龔愛愛最高可能面臨十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許蘭亭律師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第280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証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目前案件處在偵查階段,還不能對龔愛愛定罪量刑問題作出具體判斷。
此外,許蘭亭認為,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立案抓捕龔愛愛可能只是第一步,隨著案情的進展和証據的收集,龔愛愛或許還涉嫌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共犯等罪名。
異地看押有助公正
目前,房姐龔愛愛在榆林市境內異地看押。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委員會副主任許蘭亭表示,對於重大敏感、社會影響力大的案件,經常採用異地關押、異地審判,排除各種干擾,維護司法公正。
據許蘭亭介紹,按照司法程序,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對龔愛愛進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刑事拘留后,如果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需要向檢察機關提請審查批捕。
本版採寫(除署名外)/新京報記者 劉一丁 蕭輝 陝西神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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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海霞、聶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