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卡實名制形同虛設 商場給錢就給辦(圖)--財經--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

購物卡實名制形同虛設 商場給錢就給辦(圖)

2013年02月16日08:23    來源:大眾網    手機看新聞

資料圖

  資料圖

  自2012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明文規定,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應要求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証件,並留存購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身份証件號碼和聯系方式。春節期間,記者走訪島城多家大型商場時發現,絕大多數商場沒有執行國家關於購物卡的明文規定,使得購物卡實名規定形同虛設,發票管理混亂。

  給錢就辦,實名規定形同虛設

  一走進佳世客青島東部店,“歡迎使用永旺贈券”的廣告牌便映入記者眼帘,“集團購買、饋贈親友、福利發放的最佳選擇”的廣告語非常醒目。為了方便顧客辦卡,商場專門在二樓中央扶梯旁設置了服務處,還配置了兩名工作人員提供咨詢服務。

  記者:“沒有帶証件能辦嗎?”工作人員:“能,報個身份証號就行。”而在付款窗口,收銀員給了記者更加肯定的答復:“不需要証件,隨便辦。”

  在青島家樂福名達店,記者表示要辦10000元的購物卡,但沒有帶身份証時,工作人員毫不猶豫地給出了“有身份証號就行”的答復。而就在工作人員旁邊的“溫馨提示”欄上,“個人或單位購買購物卡時,購卡人或代理人需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証件、單位有效身份証件”的提示語異常醒目。可令人遺憾的是,在記者的採訪中,受訪商場絕大多數沒有執行這一規定。

  化整為零,

  規避金額限制

  在採訪中,面對明文規定,個別商場為了不流失客戶,採取了“變通”的做法。

  在位於中山路的青島百盛購物中心,記者表示要買10000元的購物卡,但沒有攜帶証件。收銀員面露難色,扭頭看身后貌似主管的同事。兩人在經歷片刻的“眼神交流”后,略有遲疑地回絕了記者的請求。見記者扭頭要走,連忙說:“要不你分成幾筆付款,這樣就不需要証件了。”

  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出示証件、登記會暴露購卡人、購卡單位的身份信息,會給有關部門的檢查留下証據,因此大多不被接受。為此,商場大多投其所好,採取“化整為零”、“螞蟻搬家”的方式,規避有關規定。

  有關人士指出,不記名購物卡,為利用購物卡行賄受賄提供了便利,而使用現金不記名不限額購卡,則為利用商業預付卡洗錢、套現提供了便利。

  發票隨便開,存在沖賬抵扣漏洞

  除了購物卡實名相關規定形同虛設外,商場在銷售購物卡時對發票的管理更是有待規范。

  在佳世客青島東部店購物卡辦理點,記者看到,牆上赫然張貼著購買購物卡可開具的發票品名:辦公用品、禮品、食品、日用品、服裝、床上用品、洗滌用品、復印紙、打印紙、墨盒、文具、茶葉、雞蛋、花生油、酒……名目繁多,品名多達19種。

  “你需要什麼就填什麼,如果需要明細,我們這裡還專門准備了"發票明細清單",你填好后,我們給蓋章,你拿回去就可以報銷了。”工作人員對一位正在填寫申請表的顧客說。

  在家樂福、百盛等商場,工作人員均表示,可以根據顧客需要開具辦公用品、食品、禮品等多個類別的正規發票。有關人士指出,根據購卡人需要隨意開具發票,為利用購卡公款消費、偷逃稅款提供了便利。

 

(責任編輯:李海霞、聶叢笑)

相關專題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