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國企紅利上交比例劃入社保
政協委員建議把上交比例提升至25%,加大回報國家和社會力度
“國企憑借自身壟斷優勢,充分享受國家賦予的種種優惠和扶持,在獲取巨額利潤的同時,其紅利上交比例一直低於國際社會中同類企業。”周漢民委員在此次全國兩會上提交提案稱,這種權利和義務的嚴重不對稱,對國家長遠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都是不合適的。他建議,一次性把國企上交紅利比例提升至25%的國際基本水平,所交紅利全部劃入社保基金賬戶。
周漢民說,我國的國企是由全民投資的企業,其產權為全民所有,其經營所得理應由全民共享,這在理論上沒有任何異議。但目前國企利潤上交比例依然保持在5%—10%的低水平,還在通過種種名目返回到國企。“這是造成我國目前社會分配不公平和國企內部腐敗、管理混亂、缺乏市場競爭意識和能力的根源。”
據介紹,世界各國的國企上交紅利比例至少20%—25%,甚至還有達到80%—90%。
就市場和企業而言,周漢民認為,提升國企紅利上交比例也是有益無害的。“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自願的公平交易。而現行國企利潤分配原則既非全體民眾所願意,也缺少起碼的公平意識和行為。”周漢民說,國企隻有持久、高額回報國家和社會,才能得到民眾的信任和投資,才能保持自身的廉潔和效率,從而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盡快一次性把上交比例提至25%。同時參考國際經驗,制定不同產業、行業內國企上交紅利的基本、較高、更高分類指標比例和實施時間表。”周漢民建議,所交紅利應全部劃入社保基金賬戶,並完善國企紅利繳納情況檢查監督體系。針對處於擴張機遇期和新興行業的企業,可適當返還部分紅利用於繼續投資,但實際上交不得低於15%—20%。同時返還部分用於投資的額度,應轉為社保基金對該企業的投資股權。他還建議,要以紅利上交額度為依據,國企高管薪金和紅利上交比例及數額直接挂鉤。 本報特派記者 張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