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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光遠:降低總體稅負是轉變發展方式重要一環

2013年03月09日08:38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正在召開的“兩會”上,減稅依舊是最熱門的話題。事實上,無論是個稅也好,企業的增值稅也罷,之所以每年能夠成為熱點,和居民與企業的稅負有很大關系。

  就個人所得稅而言,筆者認同前幾天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的說法,實際上個人所得稅的調整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不光是起征點的問題,還有是否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的問題。中國個稅最大的問題並非在起征點,而在於並沒有形成一個“窮人不交稅、中等收入少交稅、富人多交稅”的合理體系,60%以上的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體。在稅收的具體征收辦法上,採取的又是落后於國際個稅改革現實的分類所得稅制,在具體抵扣額上,也根本不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和支出的抵扣制度。從而造成所得來源多、綜合收入高的人少納稅甚至不納稅,所得來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多納稅的不公平現象。

  再以企業的稅負為例,不管一個國家採取的是直接稅,還是間接稅,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的總體稅負並不低。以2012年的財政收入為例,在經濟總體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全國公共財政收入比上年增長12.8%,而其中稅收收入增長12.1%。財政收入的增長不僅遠高於GDP的增速,更高於居民收入的增長水平,如果計算宏觀稅負,以政府的全部收入,包括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讓收入)、社會保險基金繳費收入等的話,中國的宏觀稅負在33%左右,和英美等發達國家的宏觀稅負差不多,超過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水平。再加上我國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收結構,從而使得稅收也比實行直接稅的國家要高。

  在這樣的情況下,無論是刺激內需,還是產業升級,恐怕都會成為一句空話。

  試想,如果居民基本的生活支出都要交稅,何來的擴大消費?在企業的稅費負擔沉重的情況下,何來喘息之機搞創新和產業升級。

  近年來,中央一再強調實行結構性減稅,為居民和企業減負,這個方向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我們看到,盡管政策強調“結構性減稅”,但每年的財政收入依舊高速增長,這說明,結構性減稅的政策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居民和企業的負擔依舊很重,減稅的空間依然很大。在筆者看來,中國宏觀總體稅負水平與企業和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圍不符,與目前中國經濟的發展階段不符,稅負的高增長已經成為中國經濟增長和轉型的阻力之一。是該下決心降低總體稅負,大幅度提高社會福利支出在財政中的比例了。馬光遠 (中國人民大學產業政策與企業研究中心主任)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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