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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進農村城鎮化強調“人之和諧”

2013年04月23日14:29        手機看新聞

李克強總理曾多次闡釋新型城鎮化建設時指出:“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是13億人的現代化和近10億人的城鎮化,在人類歷史上是沒有的,中國這條路走好了,不僅造福中國人民,對世界也是貢獻。”

今年,福建出台了《2013年全省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方案》其中指出:福建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鎮化,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重點做好和諧關系、改善民生,著力提升城鎮化質量,該《方案》勾畫出了未來我省新型城鎮化的目標和藍圖。

隨著福建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建設的不斷推進,違章建筑同時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雖然城建部門曾經多次整治,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日常管理中,還是防不勝防,違章建筑現象仍呈蔓延之勢。違章建筑的存在,不僅破壞了城鎮有序的規劃,也成為臟、亂、差的主要源頭,更有損於文明城市的建設。如何有效地治理農村違章建筑,剎住農村盲建亂建歪風,應引起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例如前段時間在莆田市秀嶼區東庄鎮石前村,由於地方風俗和攀比心理違規建房糾紛而導致的村民被刑事抓捕案件,新農村建設中村委會、鎮政府及各級房管部門的監管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村委會是政府的基層組織,對所轄區域的情況較清楚,在拆除違章建筑中能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違章建筑剛開始搭建,村委會就能發現,並可及時出面制止。即使制止不成,也可向鎮區等級有關部門反映,由有關部門責令非法搭建者自行拆除或由有關部門強制拆除,將違章建筑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因違章建筑所致的鄰裡糾紛演變成惡性刑事案件的現象發生,目前村委會在制止違章建筑上的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

“福建城鎮化,是‘福建人’的城鎮化”“城鎮化是城市發展必然的趨勢,城鎮化要以人的發展和諧為重點,我們要注意解決農民就業、安居、生活習慣的培養等問題。同時,人進城,生活方式和思想也要"進城",這樣,城鎮化才能健康發展。”十八大會議福建代表謝商華委員的建議值得地方政府引起重視。

當前,中央、省上高度重視城鎮化建設,莆田作為國際邊界形象的沿海發展地區,城鎮化建設正處在關鍵時期,應高度重視農村住房規劃建設,避免出現一些發達農村地區“隻見新房、不見新村”的狀況。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應積極思考如何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如何利用基層組織做好監管,抓機遇,因勢利導,科學合理地做好中心村鎮的規劃,加強鄉村文明建設,通過鄉規民約引導村民行為,營造和諧相處的農村新風尚。

(責編:值班編輯、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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