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一個月的“緩沖期”已滿,今天開始,本市全面動用罰款方式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行人闖紅燈罰款10元,非機動車闖紅燈罰款20元,均為當場處罰。交管部門表示,目前,罰款方式先針對不聽勸阻、帶頭硬闖紅燈的騎車人和行人。
4月8日,市交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治理“中國式過馬路”,宣布經過一個“緩沖期”之后,罰款治理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行為。今天,是本市全面開罰整治的時間。
“行人、騎車人闖紅燈的話,不再像以前那樣,協管員拉你回來,而是將由交警開罰單。”市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不聽勸阻強行闖燈的行人和騎車人,走到路口對面的“終點”時會被交警處罰。
考慮到行人和騎車人的違法特點,一線交警存在執法難度,因此交管部門將把罰款處罰作為執法手段的其中一種,暫時僅針對不聽勸阻、帶頭硬闖紅燈的騎車人和行人進行處罰,對其他人員以教育等形式來輔助糾正他們的違法行為。
(責編:李海霞、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