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國標亟待提高門檻
不得不說,檢測結果有點出乎意外。三組發泡餐具,按照現行的國標檢測,全部過關。然而,要看到的是,國內檢測沿用的1988年的國標。
“不是發泡餐具本身沒問題,而是標准有問題。”有業內人士坦言。負責檢測的輕工產品實驗室相關人士也表示,現在參照25年前的國標確實滯后。
事實上,國內很多標准太低太老,更新太慢,而且比國外同類標准要寬鬆好多。
就以塑料制品包括發泡餐具為例,按照現行國標檢測,用60度的醋酸浸泡2小時,乙醇常溫浸2小時。而同類產品,國外的浸泡規范可能就是:100度的醋酸浸泡30分鐘,70度的乙醇溶液浸泡2小時。完全模擬日常使用環境。
另外一種材料密胺(三聚氰胺),按照歐盟的標准,中國這一類產品幾乎達不到要求,經常遭通報,出口困難。而在國內,這個產品照常熱銷。
回到標准的問題,歐美等發達國家對於食品容器檢測有一個基本原則,即按“可預見情況下的最差接觸條件”,也就是要選擇最嚴厲的試驗條件進行檢測。
所以從某方面說,這些抽檢的發泡餐具在國內這個環境下生存,還是蠻“幸運”的。但這,卻不能成為讓消費者放心的理由。
撇開這個標准,當初發泡餐具被禁還有環境污染問題,加上原料監管缺失、濫用添加劑,很多野蠻生長的企業用廢塑料、進口洋垃圾來生產,加劇了消費者對於一次性發泡餐具“有毒”的擔憂。
因此,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回歸百姓生活,不應是“裸歸”,而應該是一個讓消費者放心的回歸,讓環境不受傷害的回歸。實現這種可能,一個科學的准入標准,一個有效的行業監管體制,一個健全的回收利用制度,缺一不可。 (羅鳳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