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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阻民企參與白蟻防治 政府部門不惜炮制違法文件?

2013年06月13日22:44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新華網南昌6月13日電(“中國網事”記者李美娟 程迪)“8年,抗戰都勝利了,我們還是被相關部門逼得要關門。”南昌一家民營白蟻防治企業負責人毛冬龍無奈地說,為了阻擋民營企業進入白蟻預防市場,政府部門一次又一次設置行政障礙,甚至不惜制造一個又一個違法違規文件。近期,民營白蟻防治企業的遭遇再次引起媒體和網民的關注。

首遭“封殺”:出台“病規”排斥民企

2005年4月,毛冬龍注冊成立一家家裝消殺白蟻公司。一年下來,公司在白蟻消殺方面做了幾筆生意,他又將目光投到了更大的白蟻預防市場。2006年7月,毛冬龍到工商局申請,將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為“白蟻滅治、預防”,公司更名為江西正龍有害生物治理有限公司。在新建房屋建筑的白蟻預防領域,從1985年就接觸白蟻防治技術的毛冬龍,很快就做得風生水起。

就在這時,毛冬龍等人的民營白蟻企業遭到首次“封殺”,而壓力來自於省市有關部門下發的“病規”。

“一次,我給一家樓盤做完白蟻預防后,開發商拿著我公司的白蟻預防合同去房管局備案並辦理相關証件時遭拒。理由是民營企業不是正規的白蟻防治機構,新建房屋建筑隻能在房管局的下屬單位白蟻防治所進行白蟻預防。”毛冬龍說。

毛冬龍找到江西省建設廳和南昌市房管局討說法,對方出示了《關於印發<江西省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的通知》《關於開展白蟻防治單位認定工作的通知》和依據上述兩文件制定的《關於加強我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后兩份文件“劃定”了專門的白蟻防治單位范圍——無一是民企。

毛冬龍說,他向市裡申請白蟻防治資質單位認定,接到的是市房管局的《否定訴求告知書》。無奈之下,公司於2006年11月向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由市政府上報省法制辦。

經過審查,江西省法制辦認為文件存在問題。記者看到,江西省法制辦2007年2月8日向省建設廳的去函中明確寫道:兩份文件均未報省政府備案,並且其中部分內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函中指出,兩份文件部分內容限制了其他符合白蟻防治單位設立條件的主體進入該領域從事白蟻防治業務的權利,違反了建設部《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規定》,也與行政許可法的有關精神不符。

在江西省建設廳暫停了兩個文件之后﹔2007年5月15日,市房管局也廢止了《關於加強我市房屋白蟻防治管理的通知》。

對此,南昌市房管局法規處處長萬劍波說:“這裡確實有一定的問題,主要是省建設廳有關部門負責人沒有概念,忘記提交備案導致,這讓民企鑽到了一點空子,讓他們覺得自己有理了。”

(責編:值班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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