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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含糊不清“三公經費”有待細化

2013年07月22日09:06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據媒體報道,中央部門近日集中公開2012年決算,包括“三公經費”、行政經費等數據。截至7月20日16時共計92家中央單位公布了2012年的“三公經費”決算,經比較,79家中央單位“三公經費”的支出低於預算。但是,一些部門公開的信息仍然讓人看不懂,有待細化。如,在教育部的決算表中,有一項“其他教育支出”超過50億元。

許多博友認為,“三公經費”被壓縮令人滿意,但無論是預算還是決算,公開得越詳細越好。不徹底的公開,不但影響政府的公信力,讓群眾心存疑問、議論紛紛,也會給有些部門留下貪腐的空間。

“其他支出”應該細化

博友“李煒光”表示,“其他支出”可用於解決一些難以歸類和不可預料的項目支出需要,但也有部門把一些不夠規范、不夠合理的支出列在“其他支出”項目中,造成其數額過大。

許多博友表示,決算公開不能隻公布花多少,看不到如何花,“其他支出”讓人看不懂,更談不上監督。他們擔心,一旦有了“其他支出”這樣一個“筐”,諸多不合理的“三公”經費都可“裝”入其中。隨之,決算公開就變成了一句空話。

“超支”要給出充分理由

雖然中央部門的“三公經費”支出總體被壓縮,但是仍有很多部門的“三公經費”支出超預算。

不少博友表示,決算數遠超預算數,至少說明預算執行有問題。博友“grace_n_liang”指出,預算本應有其編制基礎、細節分析以及合理性,如果決算超支過多就不合理了。

博友“光芒暗淡”表示,決算超出預算,究竟為什麼不嚴格執行預算案,值得追問。去年“超支”會不會造成以后預算大幅增加?有關方面需要給出詳細解釋。

博友“滬城學士”認為,超預算的本質是預算的走形式,實質是權力的“膨脹”而導致的約束缺失。隻有把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而不能隨隨便便地進出,權力才能在陽光下運行,而不會輕易“出格”。

預算法需進一步完善

有博友指出,正在修訂預算法的立法者們必須有針對性地讓預算法成為推動預算制度進步的法制基礎。可以超預算,但若經常超太多,且不做說明,那麼就是年初制定和審議預決算的監督環節出了問題。

不少博友建議,預算法修訂過程中,可考慮增加問責條款。博友“低俗-小-說”表示,要真正約束“三公經費”,應抓緊預算法修訂,令預算編制精細化、嚴謹化。人大也應當真正負起責任,依法行使否決權與修正權。

(記者 王玉 整理)

(責編:聶叢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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