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賽諾菲之后,外資藥企再現“深喉”舉報。據諾華制藥前醫藥代表李麗披露,在北京地區銷售13000元/支的“善龍”藥時,曾被上級領導要求“用5萬元買50支銷量”,借“推廣費”之名行賄醫生。而諾華(中國)方面昨日(8月13日)表示,該舉報人7月底提出辭職,曾要求公司支付500萬元補償,否則將採取行動。
簡介
諾華:全球十大藥企之一,總部在瑞士巴塞爾,業務遍及全球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目前在華投資約7億美元,核心業務涉及專利藥、非專利藥等領域。該企業品牌在2011年世界500強排行榜排名164位。
爆料
“推廣費”為高價藥開路
據媒體報道,舉報人李麗(化名)系諾華制藥前醫藥代表,今年1月進入該公司銷售部善龍組,負責該藥品在北京協和醫院、解放軍307醫院、武警總醫院等幾家北京大型醫院的銷售。
善龍屬罕見病用藥,主要治療胃腸胰內分泌腫瘤、伴有類癌綜合特征的類癌、血管活性腸?瘤、肢端肥大症等病。善龍能起長效作用,每月隻需打一支,價格高達13000元。
李麗爆料,由於銷售難度大,其上級領導某連姓經理為他們制定了推廣計劃:給開出5支以上善龍的醫生一定費用,6-7月間公司希望“用5萬元買50支的銷量”。
李麗強調這筆錢的名義是日常推廣費,公司專門撥款,因此更像是獎勵性質的,並不和醫生開多少藥直接挂鉤。對此醫生多採取默許的態度,如果把這筆錢平攤到三個月,幾乎沒有醫生會拒絕。
李麗還爆料,領導還要求她對善龍進行超適應症推廣,即超出說明書規定的用途使用藥品。李麗表示,善龍被要求推廣到門靜脈高壓、胰腺炎、肝癌、肝硬化、消化道出血五大方向。
回應
舉報人曾向公司索500萬
昨日,諾華(中國)對此事回應稱:公司收到該員工舉報后,已著手自行調查,如有違法行為將採取必要措施。不過,諾華(中國)稱,爆料員工確已提出辭職,公司會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公司相關規定程序處理其辭職事宜,但該員工曾於7月底向公司發函,索要500萬元經濟補償。
據媒體報道,此前諾華方面曾表示,該舉報人在索要500萬元賠償費時曾限公司三天內回復,否則採取行動。公司要求該員工就此事提供相關証據,被其拒絕。
據李麗陳述,之所以選擇舉報是因為希望順利解除與諾華的勞動合同,並拿到應得的工資和離職補償。
幕后
“獎勵費”是行規非內部舉報難查實
“無論是葛蘭素史克、賽諾菲,還是諾華,涉嫌賄賂事件的曝光都源自內部舉報。若無舉報,以各種名目進行的賄賂根本無法查實。”一位醫藥協會的專家說。
據了解,本次被曝光的“推廣費”在業內應屬於“獎勵費”范疇,在各大藥企的銷售策略中早就存在。某資深醫藥代表透露,國內很多藥企對此有明確規定,管理層會事先計劃該費用在藥品價格中的佔比,並根據醫院每月的進藥量將這筆錢撥給醫藥代表。外企雖無明文規定,但很多醫藥代表也會這樣做。“這部分費用以餐費、會議費、辦公用品費等形式報銷走賬,隻要符合程序,公司也就默認了。”上述醫藥代表說。(京華時報記者 平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