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汽車在國內售價畸高的問題近日引起各方關注,記者獲悉,發改委已對此密切關注。通過調查不難發現,我國現有的汽車管理政策存在巨大漏洞,賦予境外汽車廠商和總經銷商最高控制權,是進口汽車市場亂象的深層次根源。
>>探因
政策滯后
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反壟斷部門相關人士處獲悉,價格監督和反壟斷部門密切關注進口和合資汽車領域的價格問題已不下兩年。通過走訪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進口汽車經銷商、汽車進出口商、汽車物流企業,記者發現,中國加入WTO初期制定的有關進口汽車政策,已不適應國內市場發展。一些品牌廠商利用政策漏洞,掌握了行業主導權,使其獲得壟斷地位並牟取暴利。
我國2005年相繼出台了《汽車產業政策》和《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進口汽車流通經銷服務領域普遍實施以4S店為基礎的單一模式。
從事汽車進出口政策研究20多年的上海市商務委機電處處長臧新興說,在加入WTO初期,《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對於規范市場有積極作用。然而,近幾年,國內汽車產業和汽車市場爆發性增長,政策弊端凸顯。由於各種權益向國外車廠高度集中,對其制約極其有限,導致國內利益受損。
>>表現外商強勢全壟斷全控制
國外車廠利用《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存在的漏洞,涉嫌在華壟斷經營,各種問題已日益凸顯。
首先,政策賦予各品牌汽車廠商、境外總經銷商對國內銷售商的最高控制權。由於政策的保護,國外車廠在華可以全壟斷、全控制,國內經銷商如要做某個品牌,甚至必須先繳納“咨詢費”。
其次,獨家經營的國外廠商控制定價權牟取暴利。
第三,進口汽車銷售普遍實施4S店為基礎的單一模式,不但投資高昂,還要佔用大量土地。
第四,相關產業鏈風險正在積聚。近年來,一些國外汽車廠商大量發展經銷商,並不斷向經銷商壓庫存,導致一些經銷商不堪重負。
高濟華等多名長期從事進口汽車經營的人士向記者証實,國外廠商限定國內經銷商售價的行為長期存在。一位經營著日本、德國、法國等多家品牌4S店的負責人說:“他們非常謹慎,從來都是口頭限定,不留書面証據。如果經銷商敢賣低價,就會用‘扣資源’‘商務政策’等多種手段嚴厲懲罰。”
除限價銷售外,車廠強推4S店形式、壟斷零配件配售、禁止經銷商跨區域銷售等行為,都涉嫌壟斷。
>>分析壟斷行為隱蔽難取証
反壟斷研究專家、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士廩表示:“廠商確實有權設置指導價、建議價,但不能限定、制定轉售價格,廠商如果規定經銷店最低限價,就是壟斷行為。”
“現在國內同地區4S店同款車價格基本一致,很可能有價格管控問題,但外商一般不會保留書面証據,所以取証有難度。”他分析,國內進口車通過4S店單一渠道銷售,再把價格提升了,在渠道上沒有可替代性,實際上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一種。
據新華社京華時報漫畫謝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