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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藥品監管將入《藥品管理法》

曾亮亮 周琳

2013年08月21日08: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網上藥品監管將入《藥品管理法》

  “今年,國家食藥總局將啟動《藥品管理法》的修改工作,專設章節增加監管互聯網藥品交易的內容。”國家食藥總局副局長吳湞20日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20日,國家食藥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打擊網上非法售藥視頻會議,提出用五個月時間,重點打擊腫瘤、性功能障礙、糖尿病、高血壓等病症的治療藥品,以互聯網搜索引擎為重點監測對象排查非法假藥信息。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互聯網藥品交易發展處於起步階段、假藥信息混亂與我國互聯網藥品監管法律滯后、產業政策不明晰等有關。

  目前,網上購藥的法律法規,一直沿用2004年發布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2005年發布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

  “十多年前的法律,早就不適應時代的發展了。”北京藥監部門相關人員指出,現行法規對互聯網藥品交易監管滯后,對網上銷售假藥的處罰太輕了。

  “我反對隱形眼鏡在網絡銷售。”海昌隱形眼鏡有限公司總經理特別助理邵翔說,實體店銷售隱形眼鏡有專業醫生指導、進行調試,可是網上銷售做不到這一切,還埋下了不良反應的隱患。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家食藥總局並未將醫療器械及保健食品納入互聯網銷售的監管視野中,可醫療器械其實已佔據網絡銷售的半壁江山。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醫療機構制劑及含特殊藥品服務制劑等高風險品種,應排除在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范疇之外。”北京市藥監部門相關人員指出。

  記者從20日視頻會議上了解到,食藥監管部門將會同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等相關部門研究修訂《互聯網藥品銷售管理辦法》,制定網上售藥規范,按照現實與虛擬一致原則,合理設置網上售藥的管理標准和適用范圍。

  業內人士表示,美國有1000余家網上藥店,2007年的市場交易額就達到1700億美元以上﹔而我國去年互聯網藥品交易規模才超過16億元。這是由於對網上售藥這一新業態發展思路不明晰造成的。

  “互聯網好比是一個陣地,如果真藥不去佔領,假藥全就上來了。”國家食藥總局副局長尹力在20日視頻會議上指出,應該鼓勵正規網上藥店發展,互聯網藥品交易市場份額肯定還會持續、快速增長。

  但《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各地藥監部門了解到,很多人都不贊成網上買藥。“藥品是特殊商品,不是按照網上提供的說明就可以用。特別是不要買那些特殊疾病所謂的藥,比如降壓、降糖、抗癌的藥。世界上多數國家的藥品監管部門對網上購藥一直是告訴公眾持謹慎的態度。”

  目前國內正規網上藥店面臨最大的監管難題是互聯網交易無區域性與藥監部門行政監管地域性之間的矛盾。

  北京藥監部門相關人員舉例說,北京一家網上藥店的藥品賣到了河北消費者手中,河北消費者發現藥品有問題,如何解決?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河北消費者可以向發生地的河北省藥監部門或監管地北京市藥監部門反映相關情況。如果消費者向河北省藥監部門投訴,河北省藥監部門接收投訴后要向北京市藥監部門進行核查,一來一回監管成本將加大﹔如果消費者自行向北京市藥監部門進行投訴,消費者自行承擔較大的經濟成本。“這種兩地之間一來一回浪費了時間不說,公眾用藥安全權益也不能得到及時救濟。”

  “美國藥房法對網上藥店跨州經營設定了一些限制條件,比如必須在經營地備案。我國這方面沒有要求,這帶來了新的監管難題。”他說。

  上海食藥局相關人員指出,監管部門應當重新審視對互聯網藥品交易的監管模式,調整監管指導思想,一方面嚴厲打擊網上藥品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讓更多合法企業開展互聯網藥品經營,形成藥品電子商務的品牌效應,確保民眾可以從互聯網的正規渠道便捷地購買到合法、安全的藥品。

(責編:周素雅、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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