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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央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既要調查更要公開

2013年08月26日07: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對央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既要調查更要公開

  國資委日前發布《關於做好2013年國資委系統監管企業職工薪酬調查工作的通知》,首次將央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納入調查范圍。(8月25日楚天金報)

  要縮小收入差距,不但要規范工資收入,還要規范工資外收入。很多時候,工資外收入是灰色收入,這樣的灰色收入是多少,我們很少知道。現在將央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納入調查范圍,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要摸清工資外收入情況,從而為收入分配改革提供依據,打下基礎。

  目前,一些行業的收入高,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工資外收入高。一些國企往往有很多工資外收入項目。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競爭力部部長許保利曾表示,“工資外收入情況”包括職工福利性收入、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各類商業保險及其他方面內容,這還是有關部門公布的,不知道沒有公布的還有多少。

  不久前,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對多家國有企業的2011年度審計報告中,一批國企的隱性福利被曝光:中移動購買2400萬元健身卡當作職工福利﹔一些央企違規給職工蓋樓發卡。此前的審計中,包括中國核工業集團、南方電網等多家國企違規發獎金、補貼、旅游費的行為被“大起底”。更重要的是,即使有的收入項目,民營企業的職工也有,但國企補貼多,實際上拉大了收入差距。

  縮小收入差距就要規范工資外收入。這就要了解工資外收入情況,不能讓其變成一個糊涂賬。為此,至少要做到兩點。

  首先調查“工資外收入情況”必須摸清真實情況。如果調查不到真實情況,不但造成人力物力浪費,還會為決策提供錯誤依據。既然是工資外收入,有的還是非法收入,那麼這部分收入多數是隱蔽的,有關企業會想方設法隱瞞,因此要查到真實情況,不能靠企業自查自報,而是需要有關部門調查,或者引入第三方參與調查。

  其次,調查必須公開。很多時候這樣的調查是不公開的。不公開,群眾就不會知道真實情況,就難以監督。有的行業收入越來越高,就是因為缺乏社會監督。

  8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加強國有企業監管是政府的重要職能。中央企業要建設“陽光央企”,在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中發揮骨干作用。建設“陽光央企”不但需要企業加大公開透明的力度,有關部門也要加大對央企的公開力度,這當然包括公開“工資外收入情況”,如果不公開,怎麼能說是在建設“陽光央企”呢?

  沒有調查權,就沒有發言權。現在有關部門把央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納入調查范圍是好事,希望有關部門不但要這麼做,而且要公開調查結果。

(責編: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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