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批復民政部,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牽頭的全國社會救助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昨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上述消息。
建立聯席會議是為了加強對全國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據悉,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例會,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重大問題需經聯席會議討論后,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報國務院決定。
聯席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社會救助工作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社會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職能
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
(1) 研究擬訂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重大制度、政策、體制和機制,向國務院提出建議
(2) 統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扶貧開發政策的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
(3) 研究解決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跨部門信息共享問題
(4) 督導推進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單位
民政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中央農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審計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統計局、法制辦、銀監會、証監會、保監會、信訪局、扶貧辦
(注:民政部為牽頭單位。民政部部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