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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會重點提出改革稅制 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蔣彥鑫 王姝

2013年11月13日08:1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三中全會重點提出改革稅制 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公報摘錄】

  ●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財稅改革

  明確事權 改革稅制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教授劉劍文:此次全會將財稅問題單獨放在一段,而不是像金融、企業改革等只是提了幾句,擺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超出了過去歷屆全會。

  從中可以看出幾個亮點。其一,在財政的重要性上,擺在了很重要的位置,從治理國家的角度來考量,是一個新提法。

  其二,公報提到了要建立科學的財稅體制。什麼叫科學的?這一方面要反映中國實際情況﹔一方面還要反映國際通行做法。

  其三,提到了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權力和責任要進行明確,並要有法制保障。

  其四,全會講到要做到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當前不少事權集中在地方政府,民生改革、教育改革、城鄉一體化改革等任務繁重。但同時卻沒有相匹配的財權,一些基層政府甚至絕大多數財力都是靠轉移支付。為此,現在就是要厘清事權和財權,做到有事做就有錢來保障。

  公報是宏觀的綱領性的,后續肯定會有系列政策出台。要做到事權與支出責任適應,勢必涉及稅改。當前,包括營改增政策的完善﹔房產稅如何擴圍﹔遺產稅和資源稅何時、如何開征﹔個人所得稅如何修改,這些都還需要下一步予以明確。但總的來說,就是要實現財權部分下放,事權部分上移,達到一定的平衡。

  職能轉變

  建設服務型政府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而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就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也就是行政體制改革要解決的問題。

  今年3月新一屆政府履新以來,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撬動行政體制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截至目前,已分四批取消、下放了3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

  在行政審批權下放的同時,政府監管、社會組織如何“配套”,才能規避“一收就死、一放就亂”困局,達到行政體制改革的理想狀態——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遲福林說,三中全會公報對此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在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的同時,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特別強調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而且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而宏觀調控和政府治理,都是市場體系的兩個最重要的“支點”。(採寫/新京報記者 蔣彥鑫 王姝)

(責編:吳曼琳、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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