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費醫療范圍縮減至個別省份
專家:未來醫保將僅存職工、城鄉居民兩大模塊
公費醫療制度正逐漸退出歷史舞台。《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費醫療制度並將國家工作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公費醫療范圍已經縮減至個別省份。
專家認為,在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背景下,目前在運行的四套醫保制度將被整合為職工、城鄉居民兩大模塊。
目前,我國的城鄉醫療保險制度主要有四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其中,因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繳費和待遇上存在較大差別,兩者“並軌”成為民眾一直以來的重要訴求。
早在1998年底,國務院公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要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此后,公費醫療就逐漸走向消亡。截至去年年底,已有北京、重慶、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廣西、四川、新疆等24省區市實現了公務員全部參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完全實現醫保“並軌”已是大勢所趨,接下來與之同時進行的,還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合。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將“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基於這一願景,醫保未來整合的目標將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框架結構。包括將公費醫療制度整合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地農民或者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建立單獨制度。
在具體操作上,褚福靈建議,要做到劃清時點,新老有別:一定時點前實行公費制度的現職人員自願選擇是否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一定時點后的新人按規定參加職工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差距通過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加以解決。
此外,要實現多檔繳費,待遇有別。“整合后的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各類城鄉居民,由於城鄉居民的繳費能力不同,可以設置不同的繳費檔次供居民自願選擇,但繳費檔次不同時待遇上有一定差別。”褚福靈進一步表示,居民醫療保險應該即期繳費即期享受待遇,不累計權益,不與職工繳費年限進行折算。
褚福靈認為,如果按照這一思路進行整合,最終我國醫療保障體系將形成四大支柱:第一支柱面向全體公民的國民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建立基於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的、適度普惠的國民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該制度由政府提供專項補貼資金,體現普惠與公平。第二支柱面向職工及其他從業人員,政府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和承擔兜底責任,體現公平與效率。第三支柱面向多層次醫療需求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由個人或者單位繳費,可以由商業保險公司或社會保險機構經辦,政府給予政策引導,體現效率。第四支柱面向重大疾病患者的醫療救助與捐助制度。政府建立專項資金,對重大疾病患者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