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4日電(郝帥)在今日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報告顯示,從審計8個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看,這些地方近年逐步強化礦產資源管理,建立礦業權交易市場,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礦業權出(轉)讓中違法違規問題仍較突出。審計8個省共發現應征未征和擠佔挪用探(採)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資源稅等資金284.18億元,佔抽查資金額的10.96%﹔抽查的3724宗礦業權中,國土資源部門越權審批或違規審批不符合條件的礦業權636宗,有114宗存在低價出(轉)讓和溢價收購從中牟取不當利益的問題,還有13宗在國有企業改制時被無償轉讓。如在陝西省靖邊縣3宗探礦權出讓中,國土資源部門有關工作人員違規審批,民營企業5年間通過轉讓部分股權方式將探礦權轉手倒賣獲取暴利。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地方採取追繳、沒收違法所得等措施整改違規問題金額136.18億元,制定完善制度4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