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30日宣布5項自貿區改革舉措,其中4項制度從7月1日起實施。
四項馬上實施的制度分別是“企業注冊登記改革”、“推進海關‘經認証的經營者’互認”、“企業協調員試點”、“企業信用信息公開”。另一項“自律管理”也已形成制度,即將在公告后實施。
海關同時宣布,自貿區海關監管信息化系統(一期)於30日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線試運行,該系統可以做到海關相關數據共享和信息互通,實現與企業物流聯網監管、數據實時傳輸。
7月1日起實施的4項制度都是企業管理方面的,這些制度的推出可以進一步加快簡政放權步伐,讓企業辦理手續更簡便,同時也能拓寬海關和企業合作的渠道,有助於提升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企業注冊登記改革”制度是全國首次推出的新制度,意味著自貿區內的高資信報關企業可以直接在全國各海關申報,不再受地域限制。上海海關企管處處長李峰表示,這項制度打破了中國20余年“企業隻能在注冊地進行海關申報”的慣例。“企業注冊登記改革”制度還規定,海關企業注冊登記納入自貿區企業准入“單一窗口”,這是海關主動融入地方商事審批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內首次實現“企業准入單一窗口”辦事模式。
目前自貿區內高資信企業有120家,“推進海關‘經認証的經營者’互認”制度使得這些企業同時享受國內及貨物出口國海關的最高等級通關便利措施,等於擁有了一張“全球通VIP”卡。隨著中國與其他貿易國雙邊互認談判的不斷進展,企業獲便利的國別范圍將越來越廣,在此過程中,自貿區高資信企業將獲得首批試點,獲得中國海關總署國際聯絡員專有通道協調、解決異國通關疑難的權利。
協調員制度是海關總署在上海海關試點的一項工作,原本是面向高資信企業的優惠服務措施,此次改革將在自貿區中拓展范圍。企業信用信息公開制度則將定期編制並公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企業信用信息公開目錄》,採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途徑對外公布經海關注冊登記的試驗區內企業相關信用信息。
而隨后即將推出的“自律管理”制度,是由區內企業自主或者委托中介機構對進出口行為開展自律管理。這是中國海關首次出台的專門針對企業自律的相關規定,在處置權上對主動申報的企業可以相應地減免處罰以及免於降級。此舉可以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守法自律,進一步提高海關整體監管效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