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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清單”先行 煤炭資源稅改臨門

2014年07月08日07:22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收費清單”先行 煤炭資源稅改臨門

  資源稅改革,作為2014年稅改“六稅一清”任務之一,極有可能在六個稅種的改革中最先推出。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按照“清費”“正稅”並舉和建立煤炭收費清單的要求,目前山西、內蒙等資源大省已在全國率先邁開步伐,涉煤收費、基金等各項改革紛紛啟動,為煤炭資源稅的開征鋪平道路。

  伴隨著財稅改革總體方案的問世,財稅改革多個領域正在“跑步前進”。但值得注意的是,改革中的利益博弈卻還未停止。據介紹,目前資源稅改革方案中稅率區間在2%到10%,具體的稅率則將根據各地的清費情況而定。煤炭企業希望費改稅后總體稅費水平不高於當前水平,而地方政府則希望改革后稅費總水平,即資源性稅費帶來的財政收入至少不能低於當前水平,雙方分歧較大。

  進展

  資源大省煤炭“收費清單”紛紛出爐

  夏天的到來並沒有讓寒冬中的煤炭業感到一絲溫暖,作為山西某煤炭企業的銷售經理,韓飛依舊業績慘淡,開始將更多的精力投到教育培訓,以此作為退路,不過讓他感到些許安慰的是,盤踞多年的收費亂象正在政府推出的清單制度下漸漸消弭。

  繼今年1月1日起,取締除中央和省定項目以外的一切違規收費,對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各煤種征收標准降低3元/噸之后,近日山西省對涉煤收費再次全面梳理,正式出台目錄清單。

  山西省財政廳初步統計,山西目前涉煤行政事業性收費達16項,其中政府性基金有6項,經營性收費有2項,這些項目均經過中央和省級審批。屬於亂收費的項目有:市縣政府涉煤收費、煤運公司公路運銷收費,行業協會、省直部門、鐵路三產企業涉煤收費中的超標准、超范圍收費。

  以此為依據,山西省規定自7月1日起,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費,降低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征收標准。明年起則計劃取消煤炭工業廳為其11個事業單位向五大煤礦集團收取的服務費,以及煤運公路煤炭統一經銷環節收費。如果兩步改革全部到位后,噸煤減負量至少可達14.3元,每年至少可減輕企業負擔135.51億元。

  “山西還計劃取消煤炭出省費,山西省煤炭運銷公司已經開會部署,預計近期將執行。”汾渭能源煤炭市場分析師王旭峰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說,這樣成本將再節省17元/噸。

  有此舉動的並不止山西。同樣作為煤炭大省的內蒙古近日也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煤炭企業稅費征收工作的通知》,對符合規定項目以及下調、取消的項目予以明確。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准、煤炭企業鐵路物流費用屬於下調類的項目,而鐵路部門向煤炭企業收取的“計劃費”、無實質服務內容僅靠提供運輸計劃收取的綜合服務費等項目則從7月1日起被取消。據測算,每噸煤炭因此減免的費用約10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內蒙古財政廳工作人員處獲悉,內蒙古目前還在醞釀把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這意味著,這部分資金不再屬於煤炭相關部門的資金,而是由全省財政統一管理收支,使其更加規范透明。”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王朝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此外,陝西、四川也紛紛公布“涉煤收費清單”,展開煤炭業清費大行動。

  意義

  密集“清費”鋪路資源稅改

  “清理規范涉煤收費項目是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推進煤炭資源稅改革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山西省省長李小鵬在涉煤收費清理規范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這番話無疑道出了整個煤炭清費的背后原因:鋪路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

  但是,煤炭企業稅費負擔沉重,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不可避免要提高稅負水平。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的報告顯示,由於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較少,煤炭企業增值稅實際稅負在11%以上,遠高於其他工業行業稅負水平。此外,煤炭稅費重復征收、不合理收費項目多等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各種涉煤稅費已佔企業營業收入的25%至35%,其中大部分項目主要是地方各級政府和社會組織設置。

  “煤炭資源稅改革在中央層面已經敲定,但思路是‘清費’‘正稅’同行並舉,要簡並、取消一批煤炭相關的收費、基金,這一工作完成后才會啟動。”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人士告訴記者,在年初相關內部會議上高層就明確提出,禁止向煤炭企業亂收費,要求各地政府建立煤炭收費清單。

  然而,多位業內人士坦言,這一波的清費行動對目前處於寒冬中的煤炭業而言作用有限。“在經濟持續低迷和環保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煤炭需求大幅下降,現在5000多大卡的優質煤坑口價最高也就到每噸150元左右,現在好多大礦噸煤利潤隻有5到6元,中小礦基本上為零,甚至倒挂。就是這些費用全取消了,也救不了煤炭企業。”韓飛認為,目前的煤炭業寒冬關鍵還是在於市場不景氣,“未來三到五年煤炭市場都好不了。”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教授邢雷也表示,“到縣一級很難執行得了,現在清理了,但很快會變相出現。而且現在不單是費的問題,而是稅的問題,所以在推行資源稅的時候,應該考慮整體的煤炭行業稅負負擔來確立稅率水平。”

  波折

  煤企和地方政府利益博弈升級

  雖然在業內專家看來,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已取得基本共識,條件最為成熟,很有可能在六個稅種的改革中最先推出。然而,其改革歷程卻頗為波折。

  早在2010年,山西省就向國務院呈報了《關於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的請示》,內蒙古、新疆、河南、陝西等地也均對煤炭資源稅改革寄予厚望。2013年末,國務院發布的《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提出,在清理整頓涉煤收費基金的同時,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明確要求2013年年底前集中清理整頓煤炭相關收費。

  可以說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端倪早已顯露,此后也多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然而卻延宕數年,至今尚未推出,究其原因,“膠著”局面的背后是煤炭企業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

  煤炭企業希望費改稅后總體稅費水平不高於當前水平,而地方政府則希望改革后稅費總水平,即資源性稅費帶來的財政收入至少不能低於當前水平,雙方分歧較大。

  在煤炭價格走低、煤企日子本已不堪的情況下,資源稅改革來自相關煤炭企業的阻力較大,煤企唯恐從價計征資源稅后稅負無法承受。改革后,若以“從價定率”2%至10%的稅率征稅,煤炭企業按每噸500元銷售,需繳納資源稅10元至50元,將比目前最高每噸5元的稅負上升2倍至10倍。“企業現在並不是很積極,煤炭清費到底能到什麼程度,能不能覆蓋這部分的稅率水平,有的企業負擔可能還會要加重。”王旭峰介紹說。

  而對於產煤大省而言,經濟結構單一、嚴重依賴煤炭等資源,在煤炭形勢不好的情況下財政收入的確難言樂觀。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一旦提高稅收、降低收費,地方總收入可能會減少,同時“對於稅收的支配肯定沒有收費靈活。”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接近財政部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當年油氣資源稅改革時,地方政府明確知道改革后地方收入會增加,肯定持歡迎態度。但是目前在煤炭資源稅改革中,地方政府還是擔心利益得不到保障。”

  目前,山西、內蒙古等多地的清理煤炭相關收費行動已經實質啟動。上述接近財政部人士稱:“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希望取消收費的數量至少能夠‘平移’為稅收收入,更希望爭取到一個相對較高的資源稅稅率。”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地方政府恐怕一方面不想動費,另一方面想加稅。如果地方政府清理取消煤炭相關收費進程快一些,資源稅推出就可能更快一些。”

(責編:劉然、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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