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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郭美美案:其外籍男友涉嫌為賭博共犯

紀欣

2014年08月04日15:57    來源:法制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律師解讀郭美美案:其外籍男友涉嫌為賭博共犯

  郭美美涉罪被刑拘央視截圖

  微博曝出郭美美參與賭博央視截圖

  郭美美,這名因“紅會”事件一夜成名的網絡“炫富女”,再次陷入輿論的漩渦。但這次的事態,遠比她當年的突然“走紅”更為嚴重。

  7月9日,郭美美因涉嫌在巴西世界杯期間賭球,被北京警方採取強制措施。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獲悉,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賭博等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為進一步查清案情,北京警方聯手廣東、湖南等地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隨著偵查的深入,諸多謎團一一揭開。

  嗜賭

  60余次往返澳門等地賭博

  7月9日,北京警方經過縝密偵查,在掌握了大量証據后,一舉打掉一個在巴西世界杯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8名。該團伙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下注,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郭美美是其中參賭人員,並對參與賭博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郭美美這個因為微博炫富而紅極一時的女孩兒,從7月7日之后再也沒有更新過她的微博。賭球被抓后,記者在郭美美的個人微博上發現,其賭球早有跡象,並頻頻通過微博晒出自己關注的球隊。

  從巴西世界杯開賽以來,郭美美多次發布微博稱自己“買球”或深夜看球,還抱怨自己每晚看球到深夜白天還要繼續工作的辛苦。自6月11日起,其個人微博@郭美美Baby頻頻稱自己“關注世界杯”、“巴西必勝”、“力挺內馬爾”,也多次稱“輸大了”。

  在6月11日下午,郭美美就發微博稱:“世界杯要開始咯,今年我也要參與一下,看看我猜的准不准反正上一屆是猜准了,但自己沒買。”隨著郭美美此次被北京警方証實因賭球被抓,這條微博成了網友印証郭美美參與賭球的間接証據之一。

  來自北京警方的最新消息顯示,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賭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大量証據面前,郭美美供認了在世界杯足球賽期間參加賭球以及組織賭博的違法犯罪事實,並供認了長期參與賭博活動、為牟取暴利開設賭局的犯罪事實。

  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

  設賭

  與外籍男友租房開設賭局

  2012年年底,郭美美在澳門賭場認識了一名外籍職業德州扑克賭徒康某某,很快兩人發展為情人關系並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與康某某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由其生活助理呂某某出面,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於設賭。

  隨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購置了賭桌、籌碼、POS機。

  “第一次組牌局時,她的外籍男朋友跟一個中國合伙人開了一場,郭美美隻賺了7萬多元。她覺得少,說‘還是得女人當家,下次我自己組牌局’。”呂某某說。

  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請專業發牌手,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並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點作為“水錢”。

  警方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個人通過“抽水”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朋友”來玩一次輸掉40萬

  北京賭徒朱某就是郭美美的“朋友”之一。盡管此前僅有一面之緣,郭美美卻如同老熟人一樣,熱情地邀請朱某參加她組織的牌局。

  “她從晚上8點多一直到夜裡1點多不停地打電話邀請我‘以牌會友’,說兩人再見見面,還說那邊有許多朋友,都是有實力、有名望的人。”朱某供述。

  在郭美美的力邀下,朱某在深夜1點多找到了這個賭局。雖然朱某一再說沒帶錢,也沒帶卡,但郭美美還是堅持為他提供了籌碼,僅兩個多小時,朱某就輸掉了40萬元。

  “我說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來。我說改天給她錢,她說不行,現在就要給。她那個外國男友把我的包奪過去,往地上一扔,包裡的東西都倒出來了,氣勢洶洶的。郭美美也是惡狠狠的,拿起電話就打,感覺是要從外面叫人。”朱某至今心有余悸。

  當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寫下了一張40萬元的欠條,跟郭美美助理一起回單位取錢后,朱某方才脫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呂某某找朱某追債,揚言不還錢就封朱某的單位。被拘留前,朱某已先后還郭美美賭資31萬元。

  “我感覺她特別惡,不擇手段,以賭博的名義詐騙。這是我人生中一個非常慘痛的教訓。”朱某說,“我覺得北京公安機關的處置很及時,要不然,還會有更多的人受害”。

  郭美美其人

  單親家庭長大

  經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陽一個單親家庭。其父有詐騙前科,其母長期經營洗浴、桑拿、茶藝等休閑服務,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賣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隨母親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廣東深圳、湖南益陽等地念書,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錢進入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進修一年,畢業后與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為“北漂”,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親接濟生活。

  炒作 與賭博網站聯手炮制假新聞

  郭美美曾多次在網上炫耀豪賭,就在涉賭被拘的前不久,她還精心炮制出一則聳人聽聞的消息。

  有微博稱,郭美美在澳門賭博欠下兩億六千萬元賭債,隨后又赴澳門還款,其資料隨即從追債網上刪除。該微博稱,郭美美找到了新“靠山”,替她還清了近半數欠款,使她暫時得以脫身。郭美美本人轉發了微博,並留下“汗”的表情。

  然而,警方查明,這純粹是一條虛假新聞。

  郭美美供述,她在澳門賭博時認識了某賭博網站負責人杰某,杰某提出借郭美美之名進行虛假炒作,以提高該網站的知名度。兩人一拍即合。作為酬謝,杰某向郭美美提供40萬元的籌碼供其賭博。

  “欠2.6億賭債”時在申請房貸

  “郭美美從澳門回來說,過一段時間會有一個很大的新聞出來,說她在澳門賭錢,欠了很多錢。其實,她並沒有欠很多錢,只是幫朋友的網站增加點擊率。”呂某某說。不久,杰某的賭博網站發出“郭美美在澳門賭博輸2.6億元”的新聞,被各大網站爭相轉載。

  “當時,我正在辦銀行貸款買房,因為這個新聞的影響,銀行貸款都不批了。所以,新聞發了沒幾天,我就跟他說快點撤掉這個消息,已經對我產生了負面影響。”郭美美供述。

  郭美美說,當時,杰某認為,如果刪掉這條消息的話,媒體會說這是假消息,對網站的信譽造成影響。“所以,過了一個多禮拜,他們接著又發了一個假消息,說我找到新靠山,幫我還了一半的賭債。”這次,杰某又向郭美美支付了10萬元。

  法律解讀1

  外籍男友涉嫌賭博共犯

  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劉玲律師向《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郭美美和其外籍男友一起,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局,聚眾賭博,其行為涉嫌開設賭場罪。利用網絡建立賭博網站,接受投注的,也屬於開設賭場。

  劉玲律師表示,外國人在中國犯罪,適用我國刑法,因此郭美美的外籍男友可能構成共犯。為郭美美提供40萬元賭籌的某賭博網站負責人杰某,應以賭博罪共犯論處。

  法律解讀2

  網上炒作可能涉嫌尋舋滋事罪

  劉玲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3條的規定,以尋舋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293條的相關規定,以尋舋滋事罪定罪處罰。

  劉玲律師認為,郭美美和某賭博網站共同炮制虛假信息,並進行散布、惡意炒作,其目的在於提高賭博網站知名度。根據最高檢、最高法的司法解釋,郭美美行為有可能涉嫌尋舋滋事罪。不過,構成尋舋滋事罪,需要達到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的程度,郭美美的行為能否達到這個標准,還需要依據証據進一步認定。

  同時,該賭博網站負責人,有著共同的故意,共同實施行為,並且與郭美美有一定分工,有可能構成共犯。

  文/記者 紀欣

(責編:孫博洋、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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