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謀求壟斷優勢 強買強賣打壓競爭
外企在華欺行霸市吃“黃牌”(熱點聚焦)
本報記者 周小苑
近期以來,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對微軟、高通等外企進行了反壟斷調查,引發了一些外媒的過度解讀。對此,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依法對涉嫌壟斷行為開展調查是促進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在中國,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如果觸犯了法律都將受到制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中國反壟斷法實施6年來,接受反壟斷調查的企業既有本國企業,也有外國企業,所有企業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況。
外資巨頭涉嫌壟斷
7月以來,中國政府有關部門針對境外企業進行反壟斷調查的消息接踵而至。高通、微軟、奔馳、寶馬等在通信、科技、汽車領域幾成一方霸主的外資公司,目前正身處反壟斷風暴中心。
7月28日,工商總局對微軟(中國)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廣州、成都的分公司進行反壟斷突擊檢查,掀開了此次反壟斷系列調查的序幕。8月6日,工商總局再次發布公告稱對微軟公司進行檢查。
8月6日,由上海發改委和湖北物價局執行的對克萊斯勒和奧迪的調查結果出爐,兩家企業被確認存在壟斷行為,罰單將會在近期發出。在此之前,江蘇省物價局已對蘇州、無錫等5個城市的奔馳經銷商進行了反壟斷調查,是否存在壟斷行為正在取証階段。此外,國家發改委已完成對日本12家企業汽車零部件和軸承價格壟斷案的調查並將依法處罰。
作為全球移動芯片領域的領跑者高通公司,國家發改委也在今年2月首次証實,正在對其開展價格壟斷調查。調查至今已經進行了9個月,高通在中國涉嫌濫用無線通訊壟斷地位的事實未來或將被確認。
市場不存在特殊公民
伴隨著一系列的反壟斷調查,這些外資巨頭的各種壟斷行為也都一一浮出水面,憑借他們在資金、技術、渠道、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優勢取得市場支配地位,並利用這種支配地位從事反競爭行為,如收取歧視性的高價、搭售、拒絕交易、聯合抵制等。比如,讓國產手機廠商苦不堪言的高通專利授權收費模式,微軟存在著搭售軟件和強買強賣問題以及進口汽車長期的價格偏高和零配件價格高企現象,在此次反壟斷風暴中,皆成為調查重點。
以汽車領域為例,最飽受國內消費者詬病的是進口汽車的高溢價。一輛寶馬650iGranCoupe,美國售價9.11萬美元,約合人民幣56.22萬元,但在中國市場的售價卻高達200.5萬元,是美國售價的3.5倍。此外,汽車的零配件價格更是高得離譜。北京奔馳C級W204,零整比系數高達1273%。
在專家看來,外企長期以來在中國享受的超國民待遇是其壟斷市場的重要原因之一。對外開放初期,各地為了吸引外企投資提供了大量土地、稅收上的優惠政策,加上監管的法律不健全,慣出了跨國集團“雙重標准”的惡習,更是養成了他們“看人下菜”的毛病。
財經評論員余豐慧表示,外企的超國民待遇已經與這個時代格格不入,再享受這種超國民待遇不僅對國內企業是嚴重不公,使得國內消費者利益受損,而且是一種破壞市場經濟規則法制的行為。
引資國策不會排外
然而,面對中國有關部門的反壟斷調查,一些外媒批評中國利用反壟斷法向外企施壓。對此,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中國的反壟斷法規與其他主要經濟體相比並無過於極端之處,而是堪稱溫和。美歐等發達國家此前早已不止一次對微軟、奔馳、奧迪等企業發起壟斷指控,並處以嚴厲處罰。這些企業在中國市場所佔份額、營業收入與在美歐不相上下,為何中國就不能調查其壟斷行為?
梅新育認為,隻要証據確鑿,足以証實上述外資企業確實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規,用反壟斷法向這些有違法行為的外企施壓,要求其改過,有何不可?難道外企在中國享有治外法權?
事實上,自反壟法實施以來,中國首先是拿自己的企業開刀,2011年的電信聯通涉嫌壟斷案、2012年末2013年初的茅台五糧液反壟斷案,被罰的都是大牌內資企業。“將‘歧視外企’的帽子扣到20多年來以‘對外資超國民待遇’而聞名的中國頭上,未免不可思議。”梅新育說。
沈丹陽強調,中國政府將一如既往地堅持內外一致原則,建立健全法制化營商環境,公平、公正地對待所有市場主體,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繼續歡迎跨國公司與中國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同時,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企業要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