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凌晨,興麟、德邦房地產經紀公司涉嫌系列合同詐騙案頭號犯罪嫌疑人吳秉麟及劉某、張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北京被包頭市公安局人員抓獲。
此前的9月3日,寧夏興麟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在銀川的120家門店突然全部關閉,總部人去樓空。幾乎同一時間,寧夏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等地的興麟房產也“一夜蒸發”。而與興麟房產屬同一法人的德邦房產也全部人員消失。
不僅在寧夏,從8月底起,遼寧、吉林、陝西、內蒙古、河南、河北、雲南、甘肅等多地,以吳秉麟為法人代表的“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相繼倒閉。由於該公司存在違規代收購房款、交易不成功不及時退款、未按合同約定辦理購房手續等問題,各地公安部門接到大量購房者報案。
經公安部門初步調查和購房者不完全統計,僅寧夏、內蒙古、陝西、甘肅四省區報案的購房者就超過1200戶,涉及金額超過2億元。每位購房者少則被卷走幾千元,多則上百萬元。
興麟房產創立於2009年,2010年后變更為以房地產經紀業務為核心發展的房產綜合型服務公司。據初步調查,興麟房產中介公司在全國50多座城市有140多家分公司,法人代表吳秉麟以“中國房地產經紀機構總部”的名義統一管理。
據業內人士透露,“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在發展過程中不滿足於賺取正常的中介費,而是將業務分成“正常中介業務”和“非正常業務”兩大類,后者以違規收取購房款為手段制造了多起資金欺詐騙局。
記者還原了最基本的三大騙術。
騙術一:在形式上大力包裝,制造“規模大”“實力強”的假象。興麟房產的工作人員經常強調“我們這麼大的公司,怎麼可能出問題”。
騙術二:在交易時虛假承諾,以具備價格優勢的房源做誘餌,宣稱能通過“關系”幫助購房者辦理貸款。無論是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還是回遷房,無論有沒有房產証,都能通過興麟房產交易。
騙術三:在辦不了手續時就靠“拖”。多地受騙者反映了同樣的問題,興麟房產收取首付款后,往往會以正在做貸款、銀行下班了、公司領導不在等種種理由故意拖時間,等到交易徹底沒戲了,購房者為追回首付款還需要耗費半年、一年甚至更長時間。
“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的違規行為並非無跡可尋。僅寧夏銀川市房管部門,近3個月以來就接到對該公司的投訴120多次,主要涉及代收房屋首付款不及時退還等問題。但案發之前,各地相關部門對其違規行為態度都比較“溫和”。
寧夏工商和房管部門表示,曾對企業多次約談,房管部門對其兩次處以共2萬元罰款。在內蒙古包頭市,當地房管部門稱,針對興麟公司的違規行為多次發布警示。而在西安,房管部門接到部分投訴后並未高度重視,只是將其作為普通合同糾紛進行處理。
購房款被騙是本案焦點。按照2011年出台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收代付交易資金的,應當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交易資金。交易資金的劃轉應當經過房地產交易資金支付方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簽字和蓋章。
按照這一規定,購房者的資金其實很難被中介機構侵吞。但記者發現,很多地方並沒有建立相應的專用賬戶,如銀川市目前仍沒有一家房產中介機構建立專用賬戶。另一方面,很多購房者對二手房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流程不了解,直接把錢打入興麟房產的公司賬戶或法人賬戶。甚至在興麟房產全國大范圍關門后,還有人在向該公司的賬戶打入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