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布“認貸不認房”新政,南昌市各大銀行已陸續宣布實施新的房貸政策。購房者如果申請公積金貸款,認定標准是否也會發生變化?10月13日,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南昌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尚未調整,仍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
9月30日,央行、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將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13日,南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南昌市公積金貸款業務政策未調整。按照現有住房貸款政策,在二套房認定上,隻看購房者名下的房產套數,而不看其貸款記錄。也就是說,如果居民名下已經有一套房,無論貸款是否還清,再買房都算二套房,執行首付60%、利率上浮10%的貸款政策﹔而如果居民已經有兩套房,想要再購買第三套房,有的銀行可以進行第三套房商業貸款,但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第三套房是停貸的。(江西日報記者萬仁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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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子侯(實習生)、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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