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口腹之欲 成偷狗大盜
因貪圖狗肉美味,梁某與同伙李某便去別人家裡偷狗回來煮著吃,一年內共偷得大小各種狗24隻。日前,梁某二人因盜竊罪被房山法院判刑,為自己的口腹之欲付出代價。
檢方訴稱,梁某、李某同他人於2013年10月至11月間,駕面包車竄至房山區竇店鎮、琉璃河鎮、閻村鎮等10余個村庄,前后作案10余起,偷盜狗24隻。庭審中,二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起初只是想偷狗吃狗肉,后來發現可以把狗賣掉掙錢,便越偷越多。房山法院審理后認為,梁李二人同他人盜竊公民私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均應依法懲處,鑒於二人均有坦白情節,均可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作者:何欣
(責編:孫博洋、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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