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2月的稅收數據難言樂觀、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之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8日出台文件,給小微企業送上“精准減稅”大禮包,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再次加碼,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的小微企業享受所得稅減半優惠。與此同時,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下發文件指出,2015年的重點工作是進一步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重點治理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清理“紅頂中介”收費,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為的曝光和查處力度,抓好各項惠企減負政策的督促落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8日公布了《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據廣西有關部門測算,預計今年廣西全區實際可享受所得稅稅收優惠的小微企業(包括核定征收企業)17.5萬戶、減免所得稅7150萬元,比擴圍前減免所得稅淨增3000多萬元。
針對這一舉措,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王澤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小微企業承載著80%的就業人員,決策者通過減稅,為小微企業營造更加寬鬆的發展軟環境。新一屆政府展開了多輪審批權限下放,多伴隨著減稅、清費。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要落到實處,征管環節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裡”,需要各級稅務機關在政策宣傳、征管流程和納稅服務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避免出現稅務機關為完成稅收任務隨意變更核定征收標准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稅負的現象。”張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