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楊某從Z快遞公司昌平營業所八達嶺營業廳崔村操作點快遞員黃某處,找到一批客戶信息。
“我問張麗麗多少錢一條,她說5角,但要試用。先期發給她大概兩千多條,過了幾天,她說信息質量可以,剩下的全要了。我和黃某就把所有3萬余條數據發給了她。”張某說,賣信息賺的1萬余元他和黃某平分了。
這些信息,張麗麗自己用了約一萬條,其余的兩萬條,則以每條六角的價格賣給了毛某。
那麼,黃某又是通過什麼渠道獲取這些信息的呢?
被羈押在昌平區看守所的黃某告訴記者,信息是他從八達嶺營業廳崔村操作點一台電腦裡發現的。
“八達嶺營業廳幫M銀行往全國各地發貨,我們有M銀行的客戶資料。”黃某說,依他的權限並不能看到具體工作單。如果客戶所在的區域超出八達嶺營業廳的覆蓋范圍,單子就會轉給別的公司。交接時自然會把客戶資料轉給對方,兩邊公司交接的人就會接觸到客戶信息,“很可能是此前系統沒有完善,保存了重要信息的舊電腦未經處理就下發到了營業點”。
![]() |
(責任編輯:曹華、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