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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降了房貸月供咋還多了 律師認為無約定銀行應退錢

熊焱

央行去年兩次降息,5年以上貸款基准利率從7.05%下調至6.55%。網友“ww2209”日前在微博爆料,她於2009年12月開始的銀行房貸業務,以等額本金方式還款,在利率降低的情況下今年1月份的還款額反而增加了60元。
2013年01月30日17:35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央行去年兩次降息,5年以上貸款基准利率從7.05%下調至6.55%。按照慣例,絕大多數銀行於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然而,不少“奴”發現,自己1月份的貸還款竟然比去年沒降息的月供還要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件

  1月房貸多還60元

  今年1月1日起,5年以上貸款基准利率從7.05%下調至6.55%,而一些市民卻沒得到實惠。

  網友“ww2209”日前在微博爆料,她於2009年12月開始的銀行房貸業務,以等額本金方式還款,在利率降低的情況下今年1月份的還款額反而增加了60元。經過該網友進一步了解,還款本金並未發生變化,多出的60元是在利息上的。明明利率降低了,1月份交的房貸反而上升了,這讓這位網友非常不解。“我之前每月還1394元,2013年1月還1412元,增加18元。”市民柳女士也反映,“起初我還沒注意,后來發現扣款信息還真是不對,怎麼反而多了?”

  柳女士說,利率降了還款額卻多了讓她想不明白。她向銀行詢問過,銀行給出的說法是,2013年1月份是新舊利率合並計算,當月計費的基礎為31天,而平時的計費基數為30天。“也就是說,銀行多收了我一天的利息”。

  市民許先生稱,他在一家銀行貸了239萬按揭,期限15年,每月還款2萬多元,利率下調了,原來指望今年起可少還月供,但銀行的短信提醒顯示,1月房貸反而要比去年多400多元,許先生很疑惑,銀行是不是弄錯了?

  銀行

  跨年還款分段計息

  為什麼利率調低,還款金額反而上升?一家國有銀行個貸人士昨天告訴記者,目前有一部分銀行對調息后的利率實行“分段計息”方式扣款,即以新房貸利率執行日為限,分元旦前和元旦后兩個階段,以新舊兩種利率來計算貸款人新一年1月份的月供。

  比如許先生的還款日為每月15日,那麼在2012年12月16日到2012年12月31日這16天裡,還款利息按照降息前的利率計算,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月15日這15天,還款利息按照降息后的利率計算,這樣客戶就要付有31天的利息﹔而平常月份銀行都是按30天計算的,雖然降息了,但卻出現1月份的還款額反而比去年高的現象,不過,從2月份開始就降下來了。“一般來說,扣款日越早,越容易出現這樣的現象。”該人士表示,每家銀行不一樣,各家銀行的算法有差別。

  爭議

  “分段計息”市民不認同

  雖然銀行人士表示“跨年的月份沒什麼可比性,從2月份開始還款就恢復正常了。”不過,不少市民卻不認同這個觀點。

  網友“ww2209”認為銀行的做法根本就是霸王條款,因為貸款合同裡根本沒有說明。“貸款利率遞減而我2013年1月還貸反而增加的問題,銀行客服昨天主動聯系我,告知是因為跨年,所以分段算了我31天的利息。解釋無法讓我接受。如果都是按照分段計息,那麼為何2011年和2012年利息上漲的月份,1月銀行卻又是根據上漲后的月息計算我利息而不是分段計息?”

  許先生也表示,銀行所謂的“計算差”他接受不了。“如果1月按31天算,那2月隻有28天,為什麼不按照28天算?光我一個人,銀行就至少多收了400多元,那麼多貸款人,銀行要多收多少錢?”他說,正常的還款年份都有大小月之分,但統一是按照30天為收費基數﹔雖然2013年1月份的實際還款天數是31天,但該月還款也應當循例以30天為基數。許先生認為,銀行的算法實質是向貸款人多收了一天的利息。

  雅博律師事務所盛少華律師對記者表示,如果銀行和還款人約定執行的是月利率(以30天為計費基數),那麼2013年1月份,就不應該按實際還款天數(31天),以日利率進行計算,除非銀行和貸款人有特別約定,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的約定,銀行應該退錢。(記者 熊焱)

(責任編輯:曹華、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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