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破題,是擺在溫州金融綜合改革一周年的關鍵性問題。
3月15日,在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織的溫州金改一周年座談會上,圍繞溫州金改如何突破的問題展開熱烈討論。其中,民間資本是否可以作為主發起和利率市場化的問題仍是爭執焦點,這或許也是金改廣為詬病的原因。應邀參會的民進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認為,在過去的一年,溫州金改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沒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森馬集團董事長邱光和表示,從檢驗溫州金改成效的幾個標准來看,溫州目前尚未走出局部金融風波沖擊的低谷,建議有關部門盡快落實“金改”政策。
各界對民間資本
作為主發起尚存爭議
央行行長周小川在評價溫州金改一年工作時表示,想要正確認識溫州的金融改革,需要以改革設計為出發點觀察。需要認識到,原來經濟中出現的困難,新的改革措施不一定就能幫它解決。
目前,溫州中小企業達40多萬家,融資難仍是現實難題。周德文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中小銀行特別是為小微企業服務的小型金融機構嚴重缺失,造成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小型金融機構國家不可能投資,應該由民間資本進行籌建。
有數據稱,截至2012年底,溫州市小貸公司貸款余額124.8億元,試點以來累計放貸9.01萬筆共1008.2億元。其中,2012年累計放貸3.47萬筆共448.9億元,分別佔試點以來的44.5%和38.5%,與2011年同比增長52.3%。
民間資本在溫州仍很活躍。“但現在各界對民間資本作為主發起還存在爭議。”周德文建議,應給村鎮銀行鬆綁,降低村鎮銀行的設置門檻,取消限制條件。
在周德文看來,村鎮銀行不需要設置限制條件,民間資本也好、國有資本也好,都可以准入,都可以作為主發起人。“這在新36條中已經明確規定,鼓勵民間資本發起和參與村鎮銀行的籌建,但是后來,‘發起’一詞被銀監會等部門去掉,改成了‘鼓勵’。鼓勵就不一樣了,還是需要銀行主導,這就很不合理。”
事實上,民間資本完全有能力作為主發起人。周德文表示,還是老觀念的原因。中央一些職能部門依然存在所有制的歧視。如果能夠把這個“觀念”問題解決了,就不存在問題。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不會沖擊金融領域,也不可能天下大亂。他告訴記者,金融屬於高風險行業,民間資本更加注重防范風險,“因為那些錢是個人的。現在不要說銀行,就是辦小貸公司,其總經理也都是從銀行請過來的,原因就是他們也希望有專業的團隊進行打造。”
在輕准入的同時,應當加強監管。“政府的責任是監管,而不是審批。”周德文認為,應該盡早出台相應法律法規,給這些民間資本合法身份。
《條例》以年為時間周期
設年利率上限
在當天的座談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利率市場化“牽一發動全身”。
“金融不像一個產品,如果溫州出現問題,可能會波及全國,因此,利率市場化在一個地區需要謹慎。”上述負責人表示。
據溫州市金融辦發布的監測數據顯示,2012年9月21日—12月31日,溫州利率水平一直在20.86%—22.24%之間高位運行。
邱光和表示,現在實體企業的利潤率基本在5%—8%,而目前利率卻維持在20%以上,顯然是極不合理的,“或者說,實體企業辛辛苦苦干一年,還不夠給融資機構付融資費。”
周德文指出,對於一個壟斷行業來說,市場化的改造,既是公平競爭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行業效率的保証。在市場化的過程中,行業准入門檻的放寬是必要條件,具有彈性的公平定價機制,才是充分條件。
利率市場化可謂金融改革的核心。周德文認為,進行金融改革,打破金融體系中的壟斷,就要進行市場化改造,在實行自由、公開的金融交易准入審核標准之外,更要實行利率的市場化改造。
周德文表示,如此,才能帶來充分的市場競爭以降低貸款利率,卻不是靠壟斷貸款來降低利率﹔才能讓村鎮銀行等民間金融機構和國有銀行站在公平的市場展開競爭,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目前,《浙江省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已經報送省級層面,正式進入立法流程。溫州市市長陳金彪介紹說,經過多方論証,《條例》擬選擇以“年”為時間周期的利率安排,參照“溫州指數”利率水平,設定一定的借貸資金年利率上限。
利率市場化將是大勢所趨。周德文透露,今年金改會有重大突破,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溫州今年可能會有一兩家試點。同時,民間借貸立法會有突破。《放貸人條例》有望今年出台,浙江省的《民間融資管理條例》也望在今年下半年在浙江省人大立法。“但希望這一條例不要再含含糊糊,能夠具有可操作性。”周德文如此說。